財產份額的對外轉讓
【內容導航】:
1.財產份額的對外轉讓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單元有限合伙企業的內容。
【知識點】:財產份額的對外轉讓
1.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而非經同意)其他合伙人。
2.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個人的債務清償
【內容導航】:
1.個人的債務清償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單元有限合伙企業的內容。
【知識點】:個人的債務清償
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2.普通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入伙
【內容導航】:
1.入伙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單元有限合伙企業的內容。
【知識點】:入伙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而非實繳)為限承擔責任。
2.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退伙
【內容導航】:
1.退伙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單元有限合伙企業的內容。
【知識點】:退伙
1.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的性質轉變
【內容導航】:
1.合伙人的性質轉變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科目第五章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第二單元有限合伙企業的內容。
【知識點】:合伙人的性質轉變
1.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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