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注協繼2013年10月發布第一批6項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后,2013年11月發布的第二批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征求意見稿也于2014年12月31日定稿,于2015年1月5日發布。再加上之前發布的第一批6項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和職業道德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已經增加到14項。《審計》教材必然會針對這些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的發布做出一定的修訂。在此,筆者簡單分析下這些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對2015年《審計》教材的影響。
第一批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已有部分更新至2014年審計教材中了,比如職業懷疑、收入確認。但還有非常重要的內容沒有修訂,比如函證、存貨監盤、關聯方。我們知道函證和存貨監盤是非常重要的,每年必考,雖然2014年教材并沒有體現出來,但考試中確實是考到了,關聯方在近兩年也很出風頭。故筆者預計2015年函證(第三章審計證據)、存貨監盤(第十一章生產與存貨循環的審計)、關聯方(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很可能會做出修訂,包括增加內容(比如函證中的跟函問題)、修訂一些過時的說法(比如存貨監盤)。
第二批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的內容肯定會對2015年《審計》教材產生很大的影響。這些問題解答分別影響的章節為第7號對應教材第十三章對舞弊和法律法規的考慮(管理層凌駕于控制之上的風險),第8號對應教材第二章審計計劃和第十八章完成審計工作,第9號對應教材第二十章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第10號對應教材第十六章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第11號對應教材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第12號對應教材第十二章貨幣資金的審計,第13號對應教材第十七章其他特殊項目的審計。
重點說下第8號、第10號和第11號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8號審計準則問題解答涉及到的評價錯報已經在2014年《審計》教材第十八章完成審計工作中修訂,但彼時第二批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的征求意見稿還未定稿,故不排除再次做修訂的可能性。第10號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對應教材第十六章對集團財務報表審計的特殊考慮,2014年教材中第六節組成部分重要性的確定問題說法不嚴謹,原文是“如果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或審閱,則需要基于集團審計目的,為這些組成部分確定組成部分重要性”,這句話讓人糾結組成部分的重要性到底由誰確定,第二批審計準則問題解答征求意見稿中給出了說法“如果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實施審計或審閱,基于集團審計目的,集團項目組應為這些組成部分確定組成部分重要性”,那么問題來了,剛剛發布的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第10號中并沒有把此問題收錄進來,怎么辦?答案:看2015年教材的說法吧。第11號審計準則問題解答涉及到會計估計,雖然在2014年教材沒有修訂關于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的內容,但在考試中還是考到了,故預計本知識點在2015年教材中應該會有所體現,可能會細化一些問題。
職業道德準則問題解答是2014年11月份單獨發布的,職業道德的問題一直都是審計行業最關注的,這也是為什么每年考試都會有一道職業道德的簡答題的原因。預計2015年教材會對第二十一章和二十二章的一些問題進行細化。
審計準則問題解答涉及到的內容會不會在考試中出現?答案是肯定的!2013年和2014年審計考試都涉及到了不少有關審計準則問題解答知識點。2015年依舊會涉及。故筆者在上面簡析了審計問題解答對2015年《審計》教材的影響,但2015年教材到底會做出多大的修訂我們不得而知,如果非常重要的問題依舊沒有修訂,那么我們在備考時不僅要以教材為主,還要結合審計準則問題解答來備考。好在不管教材做出多大的修訂,劉圣妮老師和范永亮老師都會在基礎班中講解那些會影響考試的審計準則問題解答。
關注"566注冊會計師"微信,第一時間獲取最新資訊、試題、內部資料等信息!
注冊會計師題庫【手機題庫下載】| 微信搜索"566注冊會計師"
注冊會計師QQ群: |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