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chenyingting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想獲得一對一指導,請加萬題庫注會學習規劃師微信:wantiku123,廣大考生可微信搜索“wantiku123”或直接掃描下方二維碼,定制適合自己的學習計劃、學習方法、大數據備考等信息!
多選題
王某、李某、張某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合伙協議約定,三人均有執行合伙事務的權利。在一次對外簽訂合同中,王某因重大過失給企業造成損失。合伙企業欲將其除名,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有()。
A、經李某與張某一致同意,合伙企業可以將王某除名退伙
B、對王某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全體合伙人
C、除名通知作出之日,除名生效
D、王某對除名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法院起訴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1)未履行出資義務;(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3)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4)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選項A正確。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選項B錯誤。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選項C錯誤。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選項D正確。
注會萬題庫下載|微信搜“萬題庫注冊會計師考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