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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張某、李某、王某三位自然人出資設立先導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貿易公司),公司初步擬定的章程部分內容為:公司注冊資本8萬元;公司不設董事會和監事會,王某為公司執行董事,張某為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李某為監事。公司成立后,發生以下事項。
(1)貿易公司擬作為唯一股東出資9萬元設立B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專門經營貿易公司的上游產品,再以B公司為唯一股東出資設立C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貿易公司的下游產品。B、C兩個公司均不設股東會,應由股東會作出的重大決議均由貿易公司通過電話下達。由于這兩家公司都只有貿易公司一個股東,故公司年度會計報告無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貿易公司經營2年后,李某決定對外轉讓持有貿易公司的股權,于3月6日向張某、王某兩位股東發出書面通知;兩位股東均在10日內回復,拒絕李某的要求;李某要求張某、王某收購李某持有的股權,張某、王某也不同意。4月10日,李某將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丁。
(3)公司通過6年經營,每年盈利,具備利潤分配的條件,張某在股東會上提出分配股利,但股東會決議當年不分配利潤。張某要求貿易公司收購本人持有的公司股權,但在收購價格上無法達成一致。
貿易公司因經營管理不善,長期虧損,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該貿易公司于2013年7月16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人民法院2013年7月20日裁定受理此案,并于7月22日將裁定書面通知該公司,同時指定甲會計師事務所為管理人。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1日時通知了所有已知債權人,并進行了公告,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為2013年8月1日~2013年9月15日。
甲會計師事務所接管該企業后,在9月25日召開的第一次債權人會議上,管理人將該公司的財產、債務等情況匯報如下。
(1)2013年7月1日與乙企業簽訂一份買賣合同,按照合同約定,乙企業應先向貿易公司發出100萬元的貨物,發貨后10日內由貿易公司付款,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該合同,介于貿易公司臨近破產的事實,乙企業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擔保后才予以發貨,管理人向其出具了某擔保公司的擔保函件,保證到期支付款項后合同遂繼續履行。該貨物收回后,變現價款為150萬元。
(2)2013年7月5日與丙服裝廠簽訂了一份加工承攬合同,按照合同約定,貿易公司向丙廠提供一批牛仔布,由丙廠為其加工牛仔褲,約定的違約金為10萬元,管理人決定解除該合同,解除該合同給丙廠造成了10萬元的損失,該批牛仔布由管理人組織全部運回后變現,變現價值為132萬元。
(3)2013年6月,貿易公司因有逃避100萬元納稅的行為,其庫房的一批價值為120萬元的貨物被當地主管稅務機關依法采取了稅收保全措施,予以扣押。
(4)貿易公司為購置辦公樓于2012年5月向工商銀行信用貸款1200萬元,借款期限為1年,
由丁公司為其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2013年5月,貿易公司不能清償工商銀行的貸款。人民法院受理了貿易公司的破產案件后,工商銀行向管理人申報了全部債權,同時,丁公司也以自己將來的求償權申報了債權。
(5)管理人發現貿易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無償轉讓150萬元的財產,遂向人民法院申請予以撤銷、追回財產,并于2013年10月1日將該財產全部追回。
除以上事項外,管理人清查的其他財產和負債情況如下。
一、變現財產
(1)貿易公司以上用工商銀行貸款購置的辦公樓變現價值為1500萬元,其中用于對所欠招商銀行1000萬元貸款的抵押擔保,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該貸款尚未清償。
(2)庫存商品變現價值500萬元。
(3)租用某公司復印機一臺,價值5000元(不含被扣押部分)。
二、負債
(1)欠供應商貨款共計1530萬元,其中欠A企業630萬元。
(2)欠發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共200萬元。
(3)破產案件的受理費、文件送達費、律師費等費用15萬元;需要支付甲會計師事務所報酬30萬元;受無因管理而需支付的費用12萬元。
(4)管理人執行職務時,貿易公司的庫房貨物堆積不合理而倒塌,砸中其中一位工作人員造成其人身傷害,需要支付的醫藥費等相關費用為20萬元。
要求:根據以上情況,結合《公司法》和《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B、C兩公司的設立方案哪些方面不符合《公司法》的規定?并說明理由。
(2)李某將所持有的股權轉讓給丁是否合法?并說明理由。
(3)張某要求公司收購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權是否合法?收購價格上無法達成一致,張某應如何行使權利?并說明理由。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該破產案件的時間、裁定送達的時間以及通知債權人和公告的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分別說明理由。
(5)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6)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時間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7)乙企業是否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并說明理由。
(8)管理人決定解除與丙服裝廠的合同后,對于造成的違約金和損失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
(9)人民法院受理了貿易公司的破產案件后,稅務機關扣押的該批貨物應如何處理?并說明
理由。
(10)工商銀行和丁公司共同申報債權的方式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11)對于甲公司無償轉讓的150萬元財產,管理人的做法是否符合規定?并說明理由。
(12)破產企業的破產費用的數額為多少?共益債務的數額為多少?
(13)請說明貿易公司財產的清償順序?
(14)A企業可以獲得的清償額為多少?(小數點后保留兩位)
答案解析:
(1)①B、C兩公司應由股東會作出的重大決議均由貿易公司通過電話下達不合法。根據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職權由股東行使,當股東行使相應職權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
②B、C兩公司年度會計報告無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不合法。根據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李某將股權轉讓給丁合法。根據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李某將股權轉讓給丁程序合法,李某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征求意見;其他股東既不同意李某轉讓,又不購買李某持有的股權,視為同意轉讓。
(3)張某的要求合法。根據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貿易公司連續5年盈利,且符合利潤分配條件而不分配利潤的,張某有權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自己持有的股權。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該破產案件的時間、受理裁定送達的時間以及通知債權人和公告的時間均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破產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內送達申請人,25日內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予以公告。本題中,人民法院作出以上行為的時間均符合規定。
(5)該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長不超過3個月。本題中,從發布受理申請公告之日至債權期限屆滿的時間超過了30日,短于3個月,是符合規定的。
(6)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時間符合規定。根據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由人民法院主持。本題中,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為9月15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9月25日召開,因此是符合規定的。
(7)乙企業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根據規定,對于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本題中,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與乙企業的合同,因此乙企業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擔保。
(8)管理人決定解除與丙服裝廠的合同后,對于造成的違約金不再予以支付;對于造成其10萬元損失,可以由丙廠依法申報債權。根據規定,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可申報的債權以實際損失為限,違約金不作為破產債權。
(9)人民法院受理了貿易公司的破產案件后,稅務機關對該批貨物的扣押應當解除。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10)工商銀行和丁公司共同申報債權的方式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本題中,工商銀行已經向管理人申報了全部債權,因此,丁公司就不能再以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
(11)對于甲公司無償轉讓的150萬元財產,管理人的做法是符合規定的。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破產企業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本題中,貿易公司在2012年11月1日無償轉讓財產,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前1年內,因此管理人是有權依法撤銷的。
(12)破產費用=15+30=45(萬元);共益債務=100+12+20=132(萬元)。
(13)①貿易公司財產變現價值總額=150+132+120+150+1500+500=2552(萬元)
②優先清償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后的財產額=2552—1000=1552(萬元)
③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的財產額=1552—45—132=1375(萬元)
④清償工資和法定社會保險費后的財產額=1375—200=1175(萬元)
⑤清償稅款后的財產額=1175—100=1075(萬元)該剩余財產額用于支付普通債權。
(14)①普通債權額=10+1200+1530=2740(萬元)
②清償率=1075/2740×100%=39.23%
③A企業可以獲得的清償額=630X 39.23%=247.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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