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第 4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5 頁:案例分析題 |
第 7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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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影響票據效力的記載事項是絕對記載事項。(1分)匯票的絕對記載事項包括:表明“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上述絕對記載事項缺一則該匯票無效。出票地和付款地屬于相對記載事項,記載與否不影響票據的效力,因此,甲拒絕付款的理由不成立。(1分)(2014年教材P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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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承兌人拒絕付款理由不成立。(1分)因為該票據屬于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在該票據到期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丁提示付款的時間符合規定。(1分)(2014年教材P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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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承兌的效力在于確定匯票付款人的付款責任。(1分)承兌人于匯票到期日必須向持票人無條件支付匯票上的金額。(1分)(2014年教材P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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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丙的拒絕付款理由不成立。(1分)丙屬于丁的前手,且背書日期屬于相對記載事項,記載與否,不影響背書連續的效力。丙應對票據承擔票據責任。(1分)(2014年教材P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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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乙的理由不成立。(1分)根據《票據法》規定,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后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因此,乙所說的按照債務人的順序,應先由丙付款的理由是不成立的。(1分)(2014年教材P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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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A保證人向丁承擔保證責任后,享有追索權。(1分)根據《票據法》規定,保證人向持票人清償債務后,取得票據而成為持票人,享有票據的權利,有權對被保證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權。因此,A保證人履行了票據保證責任后,可以向出票人甲公司行使追索權。(1分)(2014年教材P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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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丁要求丙、乙、A代為付款,屬于行使票據追索權。(1分)(2014年教材P35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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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①B、C兩公司應由股東會作出的重大決議均由貿易公司通過電話下達不合法。根據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職權由股東行使,當股東行使相應職權作出決定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由股東簽字后置備于公司。(1分)(2014年教材P169)
②B、C兩公司年度會計報告無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不合法。根據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1分)(2014年教材P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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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李某將股權轉讓給丁合法。(0.5分)根據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李某將股權轉讓給丁程序合法,李某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其他股東,征求意見;其他股東既不同意李某轉讓,又不購買李某持有的股權,視為同意轉讓。(1分)(2014年教材P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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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張某的要求合法。(0.5分)根據規定,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貿易公司連續5年盈利,且符合利潤分配條件而不分配利潤的,張某有權要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自己持有的股份。根據規定,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1分)(2014年教材P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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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該破產案件的時間、裁定送達的時間以及通知債權人和公告的時間均符合規定。(1分)根據規定,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破產申請。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5日內送達申請人,25日內通知已知的債權人并予以公告。本題中,人民法院作出以上行為的時間均符合規定。(1分)(2014年教材P263、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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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該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符合規定。(1分)根據規定,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長不超過3個月。本題中,從發布受理申請公告之日至債權期限屆滿的時間超過了30日,短于3個月,是符合規定的。(1分)(2014年教材P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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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時間符合規定。(0.5分)根據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召開,由人民法院主持。本題中,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為9月15日,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在9月25日召開,因此是符合規定的。(1分)(2014年教材P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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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債務清償時甲企業以設備設定的抵押擔保價值低于了債權額,因此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0.5分)根據規定,債務人對以自有財產設定擔保物權的債權進行的個別清償,管理人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債務清償時擔保財產的價值低于債權額的除外。本題中,盡管有第三人提供了物保,但是甲企業以自有財產提供的抵押價值低于了債權額,此時該個別清償是可以撤銷的。(1分)(2014年教材P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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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管理人決定解除與丙服裝廠的合同后,對于造成的違約金不再予以支付;對于造成其10萬元損失,可以由丙廠依法申報債權。根據規定,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可申報的債權以實際損失為限,違約金不作為破產債權。(1分)(2014年教材P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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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管理人不能撤銷先導公司對丁公司的債務清償行為。(1分)根據規定,破產申請受理前1年內債務人提前清償的未到期債務,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已經到期,管理人請求撤銷該清償行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該清償行為發生在破產申請受理前6個月內且債務人有破產原因的除外。本題中,由于先導公司對丁公司的債務在破產受理之前已經到期,因此管理人請求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以支持。(1分)(2014年教材P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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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答案】 人民法院受理了貿易公司的破產案件后,稅務機關對該批貨物的扣押應當解除。(1分)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1分)(2014年教材P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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