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主要內容有:受理破產案件的程序;破產案件受理裁定的法律效力;破產財產的確認;債權申報的要求;保證人破產債權的申報;債權人會議決議;撤銷權的行使;破產抵銷權;取回權的行使;重整與和解;破產財產的分配。
第八章《企業破產法律制度》強化練習
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由于是非法人企業,因此其破產清算不適用《企業破產法》的規定
B、資不抵債的民辦學校破產清算不適用《企業破產法》的規定
C、金融機構實施破產的,國務院可以依據《企業破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實施辦法
D、依照《企業破產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不發生效力
2、2013年9月,X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本市甲公司訴Y市乙公司拖欠合同貨款一案,甲公司主張乙公司的股東向自己承擔抽逃出資責任。2013年12月,Y市人民法院受理了債務人乙公司的破產申請,此時,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尚未審結。根據《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下列關于該合同糾紛案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乙公司被破產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法終結破產程序的,該案件應當依法恢復審理
B、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移送至Y市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C、甲、乙公司之間的合同糾紛案應當終止審理
D、甲、乙公司之間的和合同糾紛案應當中止審理,在管理人接管乙公司財產后由X市人民法院繼續審理
3、根據《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二)》的規定,下列財產應認定為債務人財產的是( )。
A、債務人企業中屬于國家所有的廠房和土地
B、債務人企業基于承攬合同占有他人的加工材料
C、破產受理后債務人企業銀行存款的利息
D、債務人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
二、多項選擇題
1、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下列事項沒有表決權的有( )。
A、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B、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C、通過和解協議
D、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2、甲公司向乙銀行貸款100萬元,由A公司和B公司作為共同保證人。其后,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嚴重資不抵債而向法院申請破產。法院裁定受理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破產管理人。下列選項正確的有( )。
A、管理人可以優先清償乙銀行的債務
B、如A公司已代甲公司償還了乙銀行貸款,則其可向管理人申報100萬元債權
C、如乙銀行不申報債權,則A公司或B公司均可向管理人申報100萬元債權
D、如乙銀行已申報債權并獲40萬元分配,則剩余60萬債權因破產程序終結而消滅
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破產法》的適用范圍。個人獨資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況下,可以參照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清算程序進行清,因此選項A的說法錯誤;資不抵債的民辦學校的清算,參照適用《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進行,選項B的說法錯誤;依照《企業破產法》開始的破產程序,對債務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的財產發生效力,選項D的說法錯誤。
2、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破產申請受理前,債權人就債務人財產提起個別清償訴訟的,破產申請受理時案件尚未審結的,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審理。債務人破產宣告前,人民法院依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裁定駁回破產申請或者終結破產程序的,上述中止審理的案件應當依法恢復審理。
3、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下列財產不應認定為債務人財產:(1)債務人基于倉儲、保管、承攬、代銷、借用、寄存、租賃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關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財產;(2)債務人在所有權保留買賣中尚未取得所有權的財產;(3)所有權專屬于國家且不得轉讓的財產;(4)其他。
二、多項選擇題
1、
【正確答案】CD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對于通過和解協議和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的決議沒有表決權。
2、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1)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債務人對個別債權人的債務清償無效,A錯誤。(2)根據規定,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已經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BC正確。(3)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對于負連帶責任的保證人,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其承擔保證債務,也可以先向進入破產程序的債務人追償,然后再以未受償的余額向保證人追償,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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