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 D
[解析]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爭議、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期限為4年,訴訟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答案] D
[解析] D選項所指債務為進入破產程序受償的債務。
3.[答案] B
[解析]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
4.[答案] D
[解析] (1)1998年中方以國有資產1000萬元出資(廠房、土地使用權)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2)1999年企業增加注冊資本,中方以分得利潤200萬元向企業再投資形成的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3)2000年在1000萬元的町分配利潤中,中方按照投資比例分得的利潤400萬元,界定為國有資產;(4)2001年企業解散,外方將機器設備無償留給中方繼續使用的200萬元資產,界定為國有資產。
5.[答案] B
[解析] 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
6.[答案] B
[解析] 外方投資者用外幣繳付出資,應當按照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成人民幣或者套算成約定的外幣。
7.[答案] B
[解析] 外資企業應當每月按照企業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依照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8.[答案] C
[解析] 根據《破產法》和《破產規定》的規定,破產費用包括:(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清算組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破產企業留守人員的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以及清算組的必需費用等;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即破產案件的受理費;(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如債權人會議費用、催收債務所需費用等。此外,清算期間職工生活費、醫療費可以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9.[答案] A
[解析] 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
10.[答案] A
[解析] 我國《破產法》僅適用于法人型企業。
11.[答案] D
[解析] 境內機構開立的捐贈、援助、國際郵政匯總及國際承包工程等暫收待付款項下的經常項目外匯賬戶,初始限額可按外匯收入的100%核定。所以選項D正確。
12.[答案] C
[解析] 根據《合同法》規定,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視為變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異議并拒絕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即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口起生效。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超過主合同標的額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80000×20%=16000(元),20000-10000=10000(元)。
13.[答案] B
[解析] 本題旨在考查融資租賃與租賃合同的區別。應涉及兩類合同即:買賣合同和租賃合同;涉及三類當事人即:出賣人、出租人、買受人。
14.[答案] B
[解析] 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須先按發卡銀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信用卡。
15.[答案] C
[解析] 根據《專利法》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收到專利申請文件之日為申請門;如果申請文件是郵寄的,寄出的郵戳日為專利申請日。
16.[答案] B
[解析] 根據《票據法》規定,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需提示承兌。
17.[答案] A
[解析]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不適用于著作權法的對象。這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2)時事新聞。(3)歷法、通用數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8.[答案] C
[解析] 根據《專利法》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有:(1)科學發現。(2)智力活動的規則和方法。(3)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 (4)動物和植物品種,不包括動物和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5)用原子核變換方法獲得的物質。但是對動植物品種的生產方法,可以依照《專利法》的規定授予專利權。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 AC
[解析] 見教材代理效力。
2.[答案] BC
[解析] 根據《合伙企業法》規定,合伙企業中某一合伙人的債權人,不得以該債權抵銷其對合伙企業的債務。合伙人個人負有債務,其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權利。債權人不得自行接管債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該合伙人只能以其從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3.[答案] ABCD
[解析] 本題旨在考查允許回購公司股票的特殊情形。建議考生同時關注回購程序。
4.[答案] ABCD
[解析] 根據《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暫行規定》的規定,利用外資改組轉讓協議內容應當主要包括:轉讓國有產權的基本情況、職工安置、債權債務處置、轉讓比例、轉讓價格、付款方式及付款條件、產權交割事項以及企業重整等條款。
5.[答案] AC
[解析] 本題旨在考查股份有限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召開的條件。
6.[答案] ABCD
[解析] 根據《公司法》規定,當公司發生前述情形時,要在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7.[答案] BC
[解析] A、D項是屬于限制類外商投資項目。
8.[答案] AD
[解析] 根據《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中方投資者可以用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方式。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為出資的,其作價由中外投資各方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確定,或聘請中外投資各方同意的第三者評定。
9.[答案] ABCD
[解析] 根據《破產法》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并主持,應當在債權申報期限屆滿后15日內召開。以后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者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10.[答案] ACD
[解析] 見教材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權利的有關規定。
11.[答案] BCD
[解析] 見教材破產財產構成。A選項屬于破產財產。
12.[答案] BCD
[解析] 本題旨在考查公司監事會制度。A選項的正確表述為: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的董事提出罷免建議。
13.[答案] BCD
14.[答案] ABCD
[解析] 見教材票據抗辯權的保護和限制性規定。
15.[答案] BCD
[解析] 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匯編作品的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所以A選項屬于《著作權法》保護范圍。
16.[答案] ABC
[解析] 根據《專利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終止:(1)專利權的期限屆滿;(2)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3)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的; (4)專利權人死亡,無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
17.[答案] ABCD
[解析] 根據《商標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商標的;(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3)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18.[答案] ABCD
[解析]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ABCD選項均屬不正當競爭行為。
19.[答案] ABCD
[解析] 發行人、上市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情況下,發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及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應當與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但是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除外。
20.[答案] ABCD
[解析]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報送的文件有: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招股說明書;財務會計報告;代收股款銀行的名稱及地址;承銷機構名稱及有關的協議。
三、判斷題
1.[答案] ×
[解析] 在委托代理中,如果授權委托書授權不明的,則被代理人對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由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2.[答案] √
[解析] 訴訟時效消滅的是一種請求權,而不消滅實體權利。它屬于國家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當事人均不得對其內容做任何修改。但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3.[答案] ×
[解析]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中,自然人股東死亡后,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4.[答案] √
[解析] 本題涉及證券公司以及證券交易所高級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注意與《公司法》有關規定的聯系和區別。
5.[答案] ×
[解析] 根據《破產法》和《擔保法》規定,被申請破產的債務人為他人擔任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其被宣告破產而免除。債權人在得知保證人破產的情況后,如果未申報債權參加破產程序,保證人的擔保義務即從債權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終止。如債權人申報債權、參加破產程序受償,即以其在破產宣告時所享有的、保證人承擔的擔保債額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在參加破產分配后,仍可就其未受清償的債權向主債務人要求清償。
6.[答案] √
[解析] 根據《合同法》規定,試用買賣的買受人在試用期內可以購買標的物,也可以拒絕購買。試用期間屆滿,買受人對是否購買標的物未作表示的,視為購買。
7.[答案] ×
[解析] 參見教材質權的實行。
8.[答案] √
[解析] 參見職務技術成果與非職務技術成果。
9.[答案] ×
[解析] 承攬人可以將其承攬的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應該就該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負責。
10.[答案] ×
[解析] 根據《票據法》規定,票據的變造應依照簽章是在變造之前或之后來承擔責任。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前,應按原記載的內容負責;如果當事人簽章在變造之后,則應按變造后的記載內容負責;如果無法辨別是在票據被變造之前或之后簽章的,視同在變造之前簽章。
11.[答案] √
[解析] 根據《商標法》規定,對于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12.[答案] ×
[解析] 根據《專利法》規定,發明專利申請公布后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2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于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四、綜合題
1.[答案]
(1)首先,D基金的募集期限的安排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封閉式基金的募集期限為3個月,而非6個月。
其次,D基金的募集資金達到人民幣6億元即為成立,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封閉式基金募集的資金超過批準規模的80%方可成立,以此計算,D基金募集的資金只有達到人民幣6.4億元方可成立。
(2)根據有關規定,基金管理人應為依法設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擔任,B基金管理公司的資質情況不符合有關規定。根據有關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冊資本應當至少為1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3)若該基金申請上市,基金合同限期須為5年以上。
(4)只有開放式基金份額持有人才可以通過基金管理人直接辦理申購和贖回業務。
2.[答案]
(1)湯姆先生與其中國妻子合著的作品,湯姆先生享有著作權。
(2)湯姆先生在我國境內首次發表的作品享有著作權。
(3)不享有著作權。
(4)享有著作權。
(5)出版社不經湯姆先生的合法繼承人的授權無權發表。因為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作者生前未發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確表示不發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內,其發表權可由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行使;沒有繼承人又無人受遺贈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蕭某是湯姆先生的繼承人,因此蕭某可以發表。
(6)湯姆先生死亡后其著作權可以繼承。我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中的財產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權中的署名權、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由作者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保護。
(7)蕭某可以要求出版社給付稿酬。因為蕭某是湯姆先生的繼承人,對于湯姆先生享有著作權的作品被他人利用,有要求他人支付報酬的權利。出版社享有所編輯的作品的著作權,即經過編輯而產牛的作品的著作權,而非湯姆先生作品的著作權。
(8)湯姆先生在外國首次發表的作品在中國是否享有著作權,要視具體情況而定。根據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外國人在中國境內發表的作品,根據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因此湯姆先生是否享有著作權要根據湯姆先生所在的國家是否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是否共同參加國際條約來確定。
(9)我國《著作權法》規定,外國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發表的,其著作權保護期自首次發表之日起汁算。
3.[答案]
(1)《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所以,甲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商管理部門的行為是政府機構的限制正常市場競爭行為,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之一。
(2)劉金龍蘋果直接損失4500元以及其因蘋果被扣而支出的費用2500元可以一并請求甲縣工商管理部門賠償。《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并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被侵害的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正當競爭行為損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佳美罐頭廠的經濟損失也可以直接請求甲縣工商管理部門予以賠償。因為該經濟損失是由于甲縣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工商管理部門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直接造成的。《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違反本法第7條規定,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區之間正常流通的,由上級機關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同級或者上級機關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被指定的經營者借此銷售質次價高商品或者濫收費用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4)甲縣人民法院除判決被告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并可以對被告處以罰款外,還應當向甲縣人民政府的上一級人民政府提出司法建議,建議甲縣人民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責令甲縣人民政府停止其限制競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并給予有關責任人員以行政處分,
4.[答案]
(1)該慈善組織能夠要求A公司再次發貨。因為A公司沒有全面履行贈與合同,所以慈善組織可以要求其繼續履行。依《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合同之債,只在履行之后而告消滅。本案中,合同約定由A公司送貨,所以只有在A公司將該約定食品送到約定地點,即C省B縣的某慈善組織的辦事處,交給該辦事處才算完成交付。本案中,食品在到達約定交貨地點之前滅失,對于滅失部分食品,A食品公司并未完成交貨義務,因而不能免除A公司的交貨責任。
(2)《合同法》規定:“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托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因此,在承運人因自己過失造成貨物損失的,承運人應當賠償托運人的損失。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只有作為運辦輸合同當事人的托運人有權依運輸合同請求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而作為受益人的收貨人,因不是運輸合同的當事人,在承運人有過錯時,既使出現接貨不著的情況,也不能行使托運人對承運人的權利。因而本案中,A公司應作為原告向運輸公司提起訴訟。
(3)《合同法》規定:“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要求支付運費;已收取運費的,托運人可以要求返還。”本案中,一部分貨物因不可抗力滅失,且A公司尚未支付運費,因而,依《合同法》規定,A公司可以拒絕支付損失部分貨物的運費。
(4)《合同法》規定:“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同責任。”本案中,A公司作為附義務的贈與人應在新聞報道的相應的費用限度內承擔責任,但慈善組織并未能按照合同的約定,讓A公司的捐贈活動的鏡頭在A省電視臺播放,慈善組織沒有履行贈與合同所附的義務,因而A公司可以不承擔該學校的醫藥費用。
(5)A公司可以撤銷該捐贈協議。《合同法》規定:“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對贈與人有撫養義務而不履行;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閂起一年內行使。”
本案中,某慈善組織未能將該捐贈過程中的任何鏡頭在A省電視臺中播放,因而該慈善組織違反了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依《合同法》規定,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撤銷贈與合同的除斥期間為一年,但該期間的起算點是贈與人知道或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即應為2001年7月公司知道電視臺沒有播出A公司約定播出的鏡頭之日起一年內,A公司均可行使撤銷贈與合同。
(6)《合同法》規定:“贈與人的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嚴重影響其生產經營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贈與義務。本案中,A公司因市場競爭失利,舉步維艱, 面臨停產,說明A公司經濟狀況顯著惡化,已經影響到其生產經營,因而A公司可以依《合同法》規定,請求不再履行贈與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這里并不是撤銷贈與合同,因為撤銷使合同自始歸于無效,將會產生返還原贈與物的問題。這里所說的“不再履行贈與義務”,其效力只是向后發生,對于已經交付給受贈人的贈與財產,若贈與人沒有依《合同法》規定行使撤銷權,則贈與人無權要求受贈人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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