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及解析
一、單項選擇題
1.[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訴訟時效期間。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2.[答案] C
[解析] 《合伙企業法》規定,新合伙人人伙,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普通合伙企業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合伙企業法》沒有規定甲的告知義務,甲無須說明自己的個人負債情況。
3.[答案] C
[解析] 經公開征集產生兩個以上受讓方時,轉讓方應當與產權交易機構協商。根據轉讓標的的具體情況,可以采取拍賣或者招投標方式組織實施產權交易。
4.[答案] D
[解析] 最后一項應當是公司最近2年連續虧損,應當暫停該債券上市交易。注意與股票暫停交易的情形區別。
5.[答案] C
[解析] 根據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外方合營者的出資比例一般不低于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25%,否則,便不享受合營企業的待遇。
6.[答案] A
[解析] 人民法院決定是否受理企業破產的申請。
7.[答案] A
[解析] 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對于案件較為簡單、債權人較少的,可以確定較短的申報期限,但不得短于30日;對于案件較為復雜、債權人數較多且涉及金額巨大的,可以確定較長的申報期限,但不得長于3個月。
8.[答案] A
[解析] 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解協議成立前產生的債權人只能按和解協議的約定接受債務清償,不得要求或接受債務人在和解協議外給予的單獨利益,無權就其債權提起民事執行程序。但和解協議成立后產生的債權人不受協議約束,可要求單獨受償并提起民事執行程序。
9.[答案] D
[解析] 法律規定,為股票發行出具審計報告、資產評估報告或者法律意見書等文件的專業人員和機構,在該股票承銷期內和期滿后6個月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
10.[答案] B
[解析] 公司債券上市,其條件之一是公司債券實際發行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11,[答案] D
[解析] 貨物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
12.[答案] B
[解析] 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債務人破產,既未申報債權也未通知保證人,致使保證人不能預先行使追償權的,保證人在該債權人在破產程序中可能受償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13.[答案] A
[解析] 在融資租賃合同中,因出賣人不履行買賣合同的義務產生索賠的權利,出租人可以轉讓給承租人。
14.[答案] B
[解析] 根據規定,個人向銀行結匯、購匯及對外支付,超過年度總額的,經常項目外匯憑身份證和有交易額的相關證明等材料在銀行辦理。
15.[答案] B
[解析] 本題是考核關于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的責任問題,包括自行負責、連帶責任、經濟處罰和行政處罰,應區分不同的適用情形。
16.[答案] B
[解析] 根據《票據法》規定,見票即付的匯票,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自到期日起10日內向承兌人提示伺款。
17.[答案] C
[解析] 出票地屬于相對應記載事項,未記載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
18.[答案] B
[解析] 本題主要考核點是持票人行使追索權的費用。可要求支付匯票金額自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計算的利息。
19.[答案] D
[解析] 使用權人可以在原有范圍內繼續制造、使用,不視為侵犯專利權,但不得許可他人制造、使用。
20.[答案] B
[解析]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屬于職務發明創造。
21.[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企業入伙與退伙的特殊規定。新人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22.[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出資的規定。根據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出資的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交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對其承擔連帶責任。本題丁并非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因此,丁不需要為此承擔責任,應由乙和丙承擔補足的連帶責任。
23.[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成立的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間為合同成立的時間。
24.[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逃匯的概念。有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或者以欺騙手段將境內資本轉移境外的,屬于逃匯行為。
25.[答案] D
[解析] 本題考核商標注冊的審查。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以公告。
26.[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當然退伙的情形。根據規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當然退伙: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7.[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新股發行中單一賬戶申購數量的上限。根據規定,該上限為本次網上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
28.[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核占有的種類。直接占有是指直接對物進行事實上的管領的控制,本題中乙屬于直接占有。善意占有是無權占有的一種,本題中乙屬于有權占有,所以不屬于善意占有。
29.[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核保管合同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無償保管的,保管人證明白己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0.[答案] C
[解析] 本題考核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責任。經營者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可以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多項選擇題
1.[答案] ACD
[解析] 我國《仲裁法》規定,仲裁只能適用于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糾紛,行政爭議屬于上、下級之間的爭議,不能采用仲裁的方式來解決;法律對仲裁管轄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解決爭議的仲裁機構由當事人自己選擇。
2.[答案] CD
[解析] 根據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3.[答案] ABC
[解析] 轉讓標的企業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據為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應披露的信息。
4.[答案] ABC
[解析] 企業國有資本出資人發生變動的屬于辦理變動登記的情況。
5.[答案] ABCD
[解析]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減少注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必須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投資的部門決定。
6.[答案] BCD
[解析] 根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增加注冊資本必須經合營各方協商一致,經董事會會議通過,經原審批機構核準,并自原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7.[答案] AD
[解析]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對于申請和解的程序,只有債務人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
8.[答案] BC
[解析] 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可以取回在運途中的標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價款,請求出賣人交付標的物。
9.[答案] ABC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條件。選項D不構成法定障礙。
10.[答案] BCD
[解析]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基于當事人特定身份而訂立的出版合同、贈與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債權人不得將合同的權利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11.[答案] ACD
[解析]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情形有: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務人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務人怠于行使其權利而危及債權人利益屬于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12.[答案] BCD
[解析] 本題考核抵押權的效力。抵押物依法被繼承或者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13.[答案] AB
[解析] 以虛假合同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屬于套匯行為,私自買賣外匯屬于擾亂金融行為。
14.[答案] ABC
[解析] (1)票據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2)票據和結算憑證金額以文字大寫和阿拉伯數字同時記載,兩者必須一致,否則票據無效。
15.[答案] AD
[解析] 票據偽造的偽造人必須是假冒他人名義簽章,而票據變造是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事項加以變更的行為。
16.[答案] AB
[解析] 授予專利權的發明創造不符合《專利法》規定的授予專利權的實質性條件屬于專利權的無效;被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決定實施強制許可,專利權并沒有終止,否則就談不上對專利權的實施。
17.[答案] ABD
[解析] 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
18.[答案] AB
[解析] 經營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申報:(1)參與集中的一個經營者擁有其他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的;(2)參與集中的每個經營者50%以上有表決權的股份或者資產被同一個未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擁有的。
19.[答案] ABD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地役權的概念及屬性。地役權具有從屬性。
20.[答案] ACD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以共同財產設定抵押的相關規定。在共有關系中就共同財產設定抵押。
21.[答案] AD
[解析] 本題考核股東訴訟。(1)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在特殊情況下,有權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本題中乙、丙兩位股東合計持有的股份為0.7%+0.5%=1.2%>1%),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2.[答案] ABC
[解析] 本題考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條件。最近36個月內違反工商法律法規規定,受到行政處罰且情節嚴重的構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的障礙,所以選項D不構成法定障礙。
23.[答案] ABCD
[解析] 本題考核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分為合意解除與法定解除兩種情況。本題中選項A屬于合意解除,即指根據當事人事先約定的情況或經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本題中選項B、C、D屬于法定解除,即指根據法律規定而解除合同。
24.[答案] AC
[解析] 本題考核職務發明創造的確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后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也屬于職務發明創造。
25.[答案] AD
[解析] 本題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會議制度。根據規定,董事會決議必須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的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而非出席會議)的過牛數通過。
26.[答案] ABCD
[解析] 本題考核應當辦理注銷產權登記的情形。應當進行注銷產權登記的情形包括:(1)企業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者被依法宣告破產的;(2)企業轉讓全部國有資產產權或改制后不再設置國有股權的;(3)其他需要注銷國有資產產權的情形。
27.[答案] AB
[解析] 本題考核保證責任。保證與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則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8.[答案] ABC
[解析] 本題考核《反壟斷法》的適用范圍。根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反壟斷法》,因此選項D的說法不正確。
三、綜合題
1.[答案]
(1)A公司向B公司主張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題中,10月10日,B公司未按照合同約定向A公司交付設備,經A公司催告后至10月15日,B公司仍未交貨,因此,A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2)B公司接到A公司解除合同的通知后,雙方之間簽訂的買賣合同已經解除。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合同時,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
(3)A公司的主張不符合《合同法》的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但兩者不可并用。因此,A公司要求B公司雙倍返還定金40萬元,同時支付違約金40萬元的主張不成立。
(4)F公司可以向出票人A公司、背書人B公司、E公司中的一人或者數人行使追索權,但不能向D公司進行追索。根據《票據法》的規定,被偽造人末在票據上簽章,亦無委托他人簽章的,不承擔票據責任。在本題中,由于D公司屬于被偽造人,未在票據上真正簽章,因此F公司不能向D公司進行追索。
F公司不能向王某行使追索權。根據《票據法》的規定,甲某作為偽造人,由于未以自己的名義在票據上簽章,所以不承擔票據責任。但是由于偽造行為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2.[答案]
(1)乙某為甲某提供證券交易信息是《證券法》所禁止的內幕交易行為。不合法。乙某是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分析師,符合證券法規定的“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屬于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把內幕信息泄露給甲某,甲某依此買賣證券當屬內幕交易行為,為《證券法》所禁止。
(2)屬于操縱市場行為,違反證券法。《證券法》規定:禁止任何人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勝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甲某與乙某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和證券交易量,屬于操縱市場行為。
(3)甲公司虧損巨大沒有披露不合法。因為X公司虧損巨大,屬于上市公司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
X公司撤換董事兼總經理甲某沒有披露不合法。因為撤換董事兼總經理屬重大事件之一——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4)不合法。Y公司實際是X公司的實際控制公司,Y公司作為控制人與Z公司的合并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屬于重大事件,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
(5)甲某與乙某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甲某與乙某不僅有內幕交易行為,還有操縱市場行為,并且給x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證券法》規定,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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