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問題】
核定征收是否需要所得稅匯算清繳?
【答案】
一、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
根據稅法規定,屬于查賬征收的,個人所得稅應當在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
如果屬于定期定額管理不需要匯算清繳.
實行核定定額征收的納稅人,年終不再進行匯算清繳.
二、公司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79號)第三條規定:“凡在納稅年度內從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經營),或在納稅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無論是否在減稅、免稅期間,也無論盈利或虧損,均應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本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實行核定定額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進行匯算清繳。”
相關推薦:
注冊會計師考試模擬試題 | 注會考試答案 | 注會經驗技巧
歷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真題答案 | 注會考試大綱 | 考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