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條件] | |
· |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 |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間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主要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主要招錄高校應屆畢業生。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設置10%—15%的計劃,用于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縣(區)級及以下直屬機構(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按照《關于做好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公務員考試錄用工作的意見》要求,采取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條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適當降低進入門檻,推動工作力量向基層一線和艱苦邊遠地區傾斜。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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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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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
2021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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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
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職位。其中,2019年1月1日至面試前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和《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應當于面試前向招錄機關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學歷認證有關事項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www.cscse.edu.cn)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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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報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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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是否能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 | |
· | 7.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鶎庸ぷ鹘洑v,是指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級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省級及以上機關借調(幫助)工作的經歷和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不計入基層工作經歷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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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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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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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錄用人民警察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
省級及以上公安機關、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管理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按照公務員報考年齡規定執行。 市(地)級及以下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報考年齡條件為,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報考公安特警的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1994年10月以后出生)。 司法行政部門監獄、強制隔離戒毒所一線干警報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即1989年10月以后出生),2021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招考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10月以后出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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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
參加上述四個項目的人員報考,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 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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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報考資格條件中要求的各項資質(資格)的截止時間是如何確定的? |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0年10月。 除2021年應屆畢業生一般應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外,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學歷、學位、相關基層工作經驗等)均應在2020年10月前取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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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和方式] | |
· | 1.什么時間內可以報考? |
報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 |
· | 2.報考人員以什么方式報名? |
報名工作主要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在上述時間內,報考人員可以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bm.scs.gov.cn/kl2021)提交報名申請。 | |
· | 3.網上報名的程序是什么? |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本次考試主要采取網上報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 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在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者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報考者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 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者請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資格審查貫穿招考工作全過程。在招考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錄機關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 3. 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1月1日0:00至11月7日 24:00登錄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費,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以直接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手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機構的咨詢電話將于2020年10月31日以后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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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流程] | |
· | 1.查詢招考職位 |
報考人員應認真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仔細閱讀《招考簡章》,結合自身條件,慎重選擇適合自己的招考職位。 | |
· | 2.進行"考生注冊" |
報考人員報名前,必須進行"考生注冊",注冊時注意填寫有關內容,特別是"用戶名"、"密碼"、"姓名"、"身份證"、等信息的錄入一定要準確,一個身份證只能注冊一次,新舊身份證號碼只能使用其中一個進行注冊,切勿重復注冊!注冊時若提示:"登錄名不允許重復",請改變用戶名,再次注冊。為防止他人修改報考人員的個人資料,報考人員注冊或登錄完畢后,必須退出系統并關閉瀏覽器。 | |
· | 3.進入"報名情況瀏覽" |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報名情況瀏覽"后,可選擇"查看部門報名情況"或"查看本人所報考職位情況",報名情況定時刷新,供選擇職位時參考。 | |
· | 4.進入"考生報考" |
報考人員登錄后,進入考生首頁,選擇"考生報考",請先按照表格和給定的格式填寫有關信息。注意:標有"*"的項目必須填寫,報考人員填寫的文字內容不要超過限定的字符數。填寫完畢檢查無誤后點擊保存即可返回首頁,之后選擇"報考職位"即可進入下一步,輸入部門代碼或者選擇部門名稱為查詢條件,然后提交"查詢"進入下一步。選擇報考人員擬報考的職位,按下"報考此職位"按鈕即可完成報名。報考人員如需改報其他職位,只需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進入"報考職位"一欄重新報考其他職位即可?荚囁诘厥菆罂既藛T選擇參加公共科目筆試的地點。 | |
· | 5.進入"確認報考信息"" |
報考人員報考完成后,可點擊"確認報考信息"檢查自己是否報考成功。 | |
· | 6.職位退訂功能 |
報考人員在報考職位后,未審查之前,可以用退訂職位功能退訂原有的職位變成未報考狀態。如報考人員需在未審查之前修改報考信息,系統會根據當前報考人員報考的職位要求對學歷、政治面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年限這三項信息進行判斷,若報考人員修改的結果不符合當前報考職位的要求則提示報考人員先退訂職位后再做修改,此功能在報考人員確認報名信息及報考人員報考信息修改頁面提供。(注:退訂職位功能僅在報考人員報考職位未審查及退回資料時可以使用,若職位已審查通過或未通過均不可退訂。) | |
· | 7.進入"資格審查結果查詢" |
報名期間,招錄機關應在報考人員報名次日起2日內提出資格審查意見。 | |
· | 8.進入"注冊信息修改" |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注冊信息修改",按下按鈕,進入下一頁面,即可更改相應的內容。 | |
· | 9.報名資料更改 |
報考者請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2020年10月15日8:00至10月24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2020年10月24日18:00至10月26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者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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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個人密碼管理 |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個人密碼管理"按鈕,修改相應的內容之后,點擊"確定"按鈕。 | |
· | 11.查詢報名序號 |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0月28日8:00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者報名確認和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 |
· | 12.下載和打印準考證 |
報名確認成功的報考者,請于2020年11月23日0:00至11月29日12:00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打印準考證。如遇問題,請與當地考試機構聯系解決。 | |
· | 13.筆試成績查詢 |
報考人員登錄后,選擇"筆試成績查詢",填寫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即可查詢筆試考試成績。此功能在成績公布時方可使用。 | |
· | 14.關于網上報名信息安全問題應注意哪些情況 |
1. 為確保信息安全,避免被他人篡改,請在每次使用本系統前,按以下步驟操作: (1) 請點屏幕上方菜單的[工具]-[Internet選項]; (2) 在“內容”頁中點[自動完成]; (3) 在“自動完成設置”窗口中撤消“表單”、“表單的用戶和密碼”選項; (4) 點[清除表單]-[確定]-[確定]-[確定]。 (5) 為了保證您的報名信息安全,每臺機器不允許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同時進行報名操作。請在登錄完成相關操作后,關閉整個瀏覽器。 2. 要避免多人在同一臺打開的機器上報名,如需多人使用同一臺機器,則應注意:一人報名完畢并安全退出系統后(或關機重啟機器后),第二人方可開始報名。 3. 請盡量不要通過其他網站跳轉的方式進入報名網站,防止進入假的“釣魚”網站,造成個人信息泄露,影響正常報名。請在瀏覽器地址欄中直接輸入如下網站://bm.scs.gov.cn/2020,進入考錄專題網站。 4. 推薦使用谷歌,IE,360,火狐瀏覽器訪問考錄專題網站,如使用IE瀏覽器,請選擇IE8及以上版本。如使用360瀏覽器,請選擇極速模式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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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
· | 1.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需要注意什么? |
填寫《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所有報考人員均需填寫《報名登記表》,《報名推薦表》僅限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填寫,其他報考人員不需要填寫《報名推薦表》。 | |
· | 2.《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何時使用? |
進入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在參加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前提交《報名登記表》和《報名推薦表》。面試或專業科目考試一般將于次年3月底前進行,請應屆畢業生提前做好準備。 | |
· | 3.社會在職人員是否需要填寫當年在校的學習成績? |
社會在職人員當年在校學習成績一般情況下不用填寫。個別招錄機關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
- 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已發布
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大綱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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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確定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人員名單?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考簡章》公布的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確定比例,從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按照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
2、是否所有職位都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不是。只有《招考簡章》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3、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專業科目考試)?
各職位參加面試(專業科目考試)的人員名單將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該網站查詢是否進入面試(專業科目考試)。
4、什么時間進行專業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地點、考試吧綱及要求等內容由招錄機關確定。報考人員可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后,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
5、專業科目考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科目考試的組織實施由招錄機關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專業科目考試安排情況。
6、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由招錄機關確定,一般在3月底前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或招錄機關網站查詢招錄機關面試公告,也可直接向招錄機關電話咨詢。
7、關于八部門七個非通用語專業的考試安排情況?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先參加外語水平測試,然后參加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地點均在北京。請報考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務必將公共科目筆試考點選擇為北京。
一、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準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準備工作是公務員錄用考試得以進行的前提,包括編制錄用計劃、發布空缺公告、發布考試公告、確定試題、組織報名、資格審查。
二、公務員錄用考試
我國國家公務員的考試主要有兩輪,第一輪是筆試,第一輪合格者參加面試。
三、公務員錄用考試的評判
公務員錄用考試的筆試試卷在考完后由主考人員密封送至主考機關,主考機關在一定時間內組織人員進行評判;面試的測評雖然當場進行,但面試成績要在面試結束后由測評小組共同判定。
四、公務員錄用程序
公務員的錄用程序主要有四步,即:考核、體檢、錄取和試用。 點擊更多>>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第一條風濕性心臟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臟病、克山病等器質性心臟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臟病不需手術者或經手術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排除心臟病理性改變,合格:
(一)心臟聽診有生理性雜音;
(二)每分鐘少于6次的偶發期前收縮(有心肌炎史者從嚴掌握);
(三)心率每分鐘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電圖有異常的其他情況。
第二條血壓在下列范圍內,合格:?
收縮壓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張壓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條血液病,不合格。單純性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點擊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