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特征概述
就其實質來說,公務員錄用考試是一種職業資格考試。它不僅是作為一種選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國的現實條件,同時又廣泛借鑒和吸收其它國家在這方面的優秀成果。
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表現為錄用考試的基本原則、資格條件程序、考試辦法及考試類型、主考機關、甚至命題、監督及閱卷工作等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有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完備的法律體系,并且指導著錄用考試的進行。有法必依則是要求錄用考試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進行實施,以確保整個錄用考試過程符合公正,客觀,競爭等要求。
(二)實用性
公務員錄用考試依據國家行政機關空缺職位的要求統一進行,嚴格遵循"因事擇人","為用而考"的原則,從行政機關的工作的實際需出發來擇取人才,充分保證人才的"適材適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務員錄用考試的主體和客體是特寫的。我國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由國家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國家人事部門委托用人部門實施。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則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具體負責。客體的特定性則是指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對象是特定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四)公開性
我國法律規定公務員錄用考試一般以公開方式進行。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均可報考,不受阻撓和歧視。而且報考條件、對象程序、時間和地點、考試成績及錄用等事物都應公布于眾,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檢查和監督。
考試科目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考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廣元市昭化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游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9年4月23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符合加分規定的少數民族考生持身份證、戶口薄或戶籍證明;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考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面試成績×30%。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仍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達到開考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省直機關和地稅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一)招考對象: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9年3月21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2019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監獄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一)招考對象: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考對象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指截至2019年 3月21日(報名第一日),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周年。基層工作經歷指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即具有在縣(市、區)及以下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的經歷,在各級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時間均為基層工作經歷。高校畢業生在校讀書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報考監獄系統、戒毒系統、司法警察訓練總隊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在18—30周歲(1988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獄醫(醫生)、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3月21日以后出生);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公務員的考生在18-35周歲(1983年3月21日至2001年3月21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3月2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8.符合招錄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3.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5.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6.現役軍人;
7.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8.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流程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9年上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二)確認繳費
經資格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9年3月28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計劃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單位駐地在三州及其他納入艱苦邊遠地區政策實施范圍的縣(市、區),開考比例可放寬至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招錄單位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職位。職位調整的有關情況將及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時間上半年: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2019上半年四川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
報名入口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情況2019上半年四川公務員報名時間為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以下為四川公務員歷年報名情況,請參考:
年份 | 招考職位 | 招錄人數 | 審核通過 | 參考人數 | 最終比例 |
2016年 | 5919 | 12503 | 26萬 | 190317 | 15.2:1 |
2015年 | 2712 | 5966 | 16.5萬 | 132409 | 22.2:1 |
2014下半年 | 3738 | 7445 | 166595 | 14萬 | 18.8:1 |
2014上半年 | 3618 | 6739 | 202054 | 15萬 | 22.3:1 |
2013下半年 | 2453 | 4736 | 187981 | 187981 | 39.7:1 |
2013上半年 | 2616 | 4665 | 17萬 | 156817 | 33.6:1 |
2012下半年 | 4713 | 8821 | 22.7萬 | 18.8萬 | 21.3:1 |
2012上半年 | 1966 | 3712 | 12.7萬 | 11萬 | 29.6:1 |
網上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筆試各科成績于2019年5月下旬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6月上旬由招錄機關公布。
1、報考者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有幾種處理方式?
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有以下三類處理方式:一是情節較輕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該科目(場次)成績無效、不予錄用;二是情節嚴重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三是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
另外,報考者在錄用過程中的其他違紀違規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考試過程中,哪些情形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會收到什么處理?
在考試過程中,以下行為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定填寫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 (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上述行為之一,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3、“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規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與考試有關的文字材料,如書籍、筆記、練習冊、草稿紙或紙條等物品。報考者將這些物品帶入考場且沒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將書籍帶入考場并且放在考場座位的抽屜內等,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按照規定要求,報考者除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帶入考場。如果帶入考場,報考者應按照考場規則和監考要求將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復審。
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復審。在2017年6月下旬,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招考單位采取張榜公布或網上公告的方式公布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考生須攜帶《2017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
1.2017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2.新就業的企事業單位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應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復審合格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復審合格人員全部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