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特征概述
就其實質來說,公務員錄用考試是一種職業資格考試。它不僅是作為一種選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國的現實條件,同時又廣泛借鑒和吸收其它國家在這方面的優秀成果。
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表現為錄用考試的基本原則、資格條件程序、考試辦法及考試類型、主考機關、甚至命題、監督及閱卷工作等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有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完備的法律體系,并且指導著錄用考試的進行。有法必依則是要求錄用考試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進行實施,以確保整個錄用考試過程符合公正,客觀,競爭等要求。
(二)實用性
公務員錄用考試依據國家行政機關空缺職位的要求統一進行,嚴格遵循"因事擇人","為用而考"的原則,從行政機關的工作的實際需出發來擇取人才,充分保證人才的"適材適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務員錄用考試的主體和客體是特寫的。我國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由國家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國家人事部門委托用人部門實施。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則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具體負責。客體的特定性則是指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對象是特定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四)公開性
我國法律規定公務員錄用考試一般以公開方式進行。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均可報考,不受阻撓和歧視。而且報考條件、對象程序、時間和地點、考試成績及錄用等事物都應公布于眾,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檢查和監督。
考試科目筆試科目分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種。
筆試科目和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考試范圍以《山西省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為準。
考試時間筆試時間和地點
4月23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本次考試在省會太原和其他設區的市所在地設置考場。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在太原參加考試,報考法檢系統、省地稅系統和市、縣(區、市)、鄉(鎮)機關職位的,在報考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參加考試。
考生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筆試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考試核算筆試總成績按百分計。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報考要求專業科目考試職位的,其筆試成績按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考試成績1:1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2+專業科目成績。各科成績均為百分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79年3月20日至1997年3月20日期間出生),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4年3月20日后出生)。
按照公務員招錄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職位表中要求的年齡為準(其中30周歲以下為1984年3月20日以后出生,25周歲以下為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招考職位要求應屆畢業生的,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可按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考。
參加山西省 "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符合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人員,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2015年應屆畢業生對待。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15年9月1日前取得;參加自學考試、成人考試等其他報考者的畢業證和學位證書須在2015年3月底前取得。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學歷是指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院校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以及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經歷的,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鼓勵符合條件的工人、農民報考。報考省級機關的,在設區的市級機關工作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招錄對象,為參加山西省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現仍在職的人員。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
報考職位有戶籍要求的,是指考生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所在地,可視為戶籍所在地。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機關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5年應屆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公安機關:
(1)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道德敗壞,有流氓、偷竊等不良行為的;
(3)曾參加過"******"等邪教組織或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
(4)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的;
(5)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6)其他不符合錄用人民警察條件的。
報考者在報名后、錄用之前已被黨政機關錄用為試用期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聘用為試用期工作人員的,不予錄用。
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辭退、現役、試用期或工作時間、戶籍等有關資格條件中,除有專門規定外,截止時間均為2015年3月。
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當地官方網站
提交報名申請及材料
報考人員可在2015年3月20日9:00至3月27日17:00登錄當地官方網站,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流程(一)報考職位查詢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資格條件等可分別查詢黨群系統和行政機關的招考職位表,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3月20日通過以下當地官方網站網站查詢:
考生如需咨詢招考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可直接與省直各招錄機關聯系;報考市級及其以下黨群系統職位的,可直接與所報市委組織部聯系;報考市級及其以下行政機關職位的,可直接與所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有關咨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閱。 職位表下載>>>
(二)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當地官方網站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名申請及材料
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24:00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報考人員請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8日在提交報考申請2個工作日后,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3月28日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28日24:00至3月30日17:00,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本次考試要求報考人數達到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以上。若招錄職位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要減少錄用計劃,使報考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到3:1,如錄用計劃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3:1的,取消該職位考試。考生報考職位被取消的,可改報其他職位,改報時間:2016年4月6日9:00至4月6日17:00。考生可登錄原報名網站進行職位改報。改報職位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4月6日9:00至4月6日17:00。資格審查結果可于2016年4月7日17:00前查詢。考生報考職位被取消的,未改報其他職位或改報其他職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于2016年3月31日17: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三)下載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19日—4月23日登錄當地官方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人事考試中心或所報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具體咨詢電話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四)減免考務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可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政策。享受減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及復印件),在3月29日、30日到省人事考試中心或所報市人事考試中心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報名時間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3月21日9:00至3月28日24:00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提交報名申請,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報名入口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址為:
當地官方網站
報名情況年份 | 招考職位 | 招錄人數 | 審核通過 | 參考人數 | 最終比例 |
---|---|---|---|---|---|
2013 | -- | 2420 | -- | 106948 | 45:1 |
2012 | 1354 | 2014 | 10.3萬 | 10.3萬 | 56:1 |
2011 | 864 | 1381 | 100697 | 100697 | 51:1 |
2010 | -- | 1464 | 9.3萬余人 | 9.3萬余人 | 64:1 |
2009上半年 | 628 | 1134 | 56233 | 56233 | 55:1 |
2009上半年 | -- | 1533 | 54000 | 54000 | 30:1 |
2008 | -- | 1049 | 53042 | 53042 | 51:1 |
2007 | -- | 379 | 27600 | 27600 | 73:1 |
2006 | -- | 1018 | 29119 | 29119 | 29:1 |
通過資格審查并按規定繳納費用的考生,可于2016年4月19日—4月23日登錄當地官方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準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
準考證打印時,如遇問題請與山西人事考試中心或所報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解決。具體咨詢電話可通過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分數線確定
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根據筆試考試總體情況研究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對貧困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于6月中旬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報考者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有幾種處理方式?
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有以下三類處理方式:一是情節較輕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該科目(場次)成績無效、不予錄用;二是情節嚴重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三是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
另外,報考者在錄用過程中的其他違紀違規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考試過程中,哪些情形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會收到什么處理?
在考試過程中,以下行為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定填寫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 (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上述行為之一,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3、“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規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與考試有關的文字材料,如書籍、筆記、練習冊、草稿紙或紙條等物品。報考者將這些物品帶入考場且沒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將書籍帶入考場并且放在考場座位的抽屜內等,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按照規定要求,報考者除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帶入考場。如果帶入考場,報考者應按照考場規則和監考要求將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面試前,省直招錄機關、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2015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報考職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或應屆畢業生職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
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職位的考生,須由有關部門出具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負責資格審查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前,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體能測試合格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開始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