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特征概述
就其實質來說,公務員錄用考試是一種職業資格考試。它不僅是作為一種選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主要內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國的現實條件,同時又廣泛借鑒和吸收其它國家在這方面的優秀成果。
我國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基本特征
(一)法制性
它包括兩方面的內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對國家公務員錄用考試作了比較明確的規定。表現為錄用考試的基本原則、資格條件程序、考試辦法及考試類型、主考機關、甚至命題、監督及閱卷工作等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它們共同構成了一個有關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完備的法律體系,并且指導著錄用考試的進行。有法必依則是要求錄用考試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法規的規定進行實施,以確保整個錄用考試過程符合公正,客觀,競爭等要求。
(二)實用性
公務員錄用考試依據國家行政機關空缺職位的要求統一進行,嚴格遵循"因事擇人","為用而考"的原則,從行政機關的工作的實際需出發來擇取人才,充分保證人才的"適材適用"。
(三)特定性
主要是指公務員錄用考試的主體和客體是特寫的。我國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由國家人事部門具體負責,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國家人事部門委托用人部門實施。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的錄用考試則由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具體負責?腕w的特定性則是指公務員錄用考試的對象是特定的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
(四)公開性
我國法律規定公務員錄用考試一般以公開方式進行。凡符合報考條件的公民均可報考,不受阻撓和歧視。而且報考條件、對象程序、時間和地點、考試成績及錄用等事物都應公布于眾,接受廣大人民群眾的檢查和監督。
考試科目筆試科目按不同職位分別設置,具體如下:
報考職位類型 | 科目1 | 科目2 |
一般市直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申論(A類) |
一般區直機關和各街道辦事處 綜合管理類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申論(B類) |
全市財務會計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財務會計素質測試 |
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外事翻譯素質測試(英語) |
一般行政執法類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行政執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行政執法類(社會保險)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社會保險執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 行政執法類(稅務經濟)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地稅執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執法類(食品安全)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食品安全執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 行政執法類(特種設備)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行政執法類(衛生監督)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衛生行政執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司法局監獄戒毒 管理機關警察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司法素質測試 |
深圳市氣象局專業技術類 (氣象預報)職位 |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 氣象專業素質測試 |
考試時間
點擊查看:2017年深圳公務員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7年3月26日(星期日)。具體安排為:
3月26日上午10:00-11: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3月26日下午14:00-16:00 《申論》(A類)、《申論》(B類)、《財務會計素質測試》、《外事翻譯素質測試(英語)》、《行政執法素質測試》、《社會保險執法素質測試》、《地稅執法素質測試》、《食品安全執法素質測試》、《特種設備執法素質測試》、《衛生行政執法素質測試》、《司法素質測試》、《氣象專業素質測試》。
本次考試僅在深圳市設置考場,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本次筆試將實行雷同卷甄別鑒定,對作弊者嚴肅處理。
2017年深圳市公務員考試時間:2017年3月26日
考試核算筆試成績按兩科成績各占50%合計,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數點后2位。筆試成績合格線和總成績合格線由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劃定,筆試成績、筆試成績合格線、考試總成績合格線、入圍面試人數少于面試名額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及進入資格初審人選初定于2017年4月17日16:00后在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深圳市考試院網站上公布?忌部赏ㄟ^考生服務系統查詢本人筆試成績。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81年2月27日至1999年2月27日期間出生,部分職位對年齡有進一步要求的,詳見本公告附件1);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8.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有關機關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任)紀律行為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含試用期人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5.法律規定不得錄用(聘任)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其它要求:
1.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公務員所在單位的職位。
2.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中外合作辦學的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含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須于2017年2月27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國(境)外學歷學位報考的人員還須于資格初審前取得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非深圳戶籍(生源)的報考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
4.招考職位明確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基層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如外企、私企、民企等)、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5.職位要求有相關資格證書的,若報考人員僅有成績但截至2017年2月27日仍未取得資格證書的,不符合報名條件。但通過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且成績為360分以上的人員,符合公告和職位的其他要求和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職位。
報名方式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通過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網站(//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錄公告》、《招錄簡章》,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
第二、"考生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人事考試網進行"考生注冊"。注冊前,報考人員必須閱讀并同意《誠信承諾書》,否則不能注冊。
第三、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慎重如實填報相關信息,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則不得修改。
第四、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第五、報名確認。
第六、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報名時間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網上實名注冊用戶。未注冊的人員須登錄考生服務系統實名注冊新用戶,并如實填寫本人真實信息;已注冊過的人員不得重新注冊,應使用原有用戶報名,并更新本人手機號碼等最新信息。
2.網上選報職位。報考人員應在2017年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期間,以本人在統一用戶平臺注冊的賬號登錄考生服務系統選報職位。
3.網上繳費。選報職位成功的報考人員應在2017年3月7日10:00至2017年3月9日17:00期間,登錄考生服務系統進行繳費?荚囐M為45元/科/人。
4.網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2017年3月22日10:00后,登錄考生服務系統打印準考證。
2017深圳公務員考試報名時間:2017年2月27日16:00至2017年3月5日17:00
報名入口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報考人員可通過中共深圳市委組織部網站(//www.zzb.sz.gov.cn)、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szhrss.gov.cn)和深圳市考試院網站(//www.testcenter.gov.cn)上的相關鏈接登錄深圳市人事考試考生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考生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ks.sz12333.gov.cn/ess/或https://sz12333.gov.cn/ess/)進行網上報名。
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繳費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可于2017年3月20日9:00后,登錄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
成績查詢: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按規定劃定。
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1:3比例確定。筆試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須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審核和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機關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審核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工作嚴格按《公務員錄用面試組織管理辦法(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全市統一命題,根據單考區職位和雙考區職位分兩批次進行面試,單考區職位面試地點在廣州市,雙考區職位面試地點根據入圍面試人員考區分布情況再行確定。(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報考者在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有幾種處理方式?
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有以下三類處理方式:一是情節較輕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該科目(場次)成績無效、不予錄用;二是情節嚴重者,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三是情節特別嚴重、影響惡劣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且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
另外,報考者在錄用過程中的其他違紀違規行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在考試過程中,哪些情形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會收到什么處理?
在考試過程中,以下行為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的;
(三)不按規定填寫 (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未用規定的答題用筆作答的;
(五)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的;
(六)在答卷 (答題卡)上做特殊標記的;
(七)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上述行為之一,當場發現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由公務員考試工作人員責令其離開考場,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事后發現的,由公務員考試機構或者招錄機關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3、"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是如何界定的?
規定以外的物品一般包括:與考試有關的文字材料,如書籍、筆記、練習冊、草稿紙或紙條等物品。報考者將這些物品帶入考場且沒有按照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上,比如,將書籍帶入考場并且放在考場座位的抽屜內等,屬于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按照規定要求,報考者除攜帶身份證、準考證、文具外,其他物品最好一律不帶入考場。如果帶入考場,報考者應按照考場規則和監考要求將這些物品放在指定的位置。
資格審查是以審查報名登記表和有關證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一種方法。其由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
資格審查的程序
1.對報考職位的審查。應注意審查報名者報考的職位的類別,本人所具備的資格條件是否符合其擬報職位的要求。
2.對證件的審查,應注意對報名者所持證件的審查,著重審查廢品薄(查居住地、年齡)、工作證。對于種類人員的不同學歷要求,相應地審查其學歷證明及有關證件。
3.報考者的體格外貌。一般來講,對報考國家公務員考生的體格外貌并無特殊要求。但到政府機關工作的人起碼應無明顯生理缺陷,身高不能過矮?荚嚱M織者除身體檢查要有明確標準外,資格審查也應有一定的標準。
4.審查報考者的照片。主要是防止替考等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
5.招考公告規定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