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2016年全省計劃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951名。其中:通過"985"高校村官工程選聘259名(詳見《2016年江蘇省"985"高校村官工程實施方案》);面向直接報考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生考試選聘482名;面向報考選調生兼報大學生村官志愿的高校畢業生選聘210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
(一)面向直接報考大學生村官的高校畢業生考試選聘482名
南京市16名 無錫市33名 徐州市70名
常州市5名 蘇州市36名 南通市101名
連云港市50名 淮安市54名 揚州市40名
鎮江市21名 泰州市36名 宿遷市20名
(二)面向報考選調生兼報大學生村官志愿的高校畢業生選聘210名
南京市7名 無錫市11名 徐州市20名
常州市2名 蘇州市4名 南通市11名
連云港市11名 淮安市17名 鹽城市50名
揚州市20名 鎮江市8名 泰州市29名
宿遷市20名
高校畢業生在網上報考選調生職位時,可選擇兼報相應省轄市大學生村官志愿,參加選調生筆試面試。省、市選聘辦根據各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簡章》,按照選調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擇優選聘。
二、選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選聘對象為30歲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選聘的基本條件是:(1)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志愿到農村基層工作;(2)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社會實踐能力;(3)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優秀學生干部;(4)身心健康。
參加江蘇省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江蘇大學生志愿服務蘇北計劃"等活動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本人自愿且具備選聘條件的,經組織推薦可作為選聘對象。
具體選聘條件以各市選聘簡章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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