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2]36號)文件精神以及中共中央組織部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選聘工作的部署要求,為切實加強本市農村基層干部隊伍建設,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去、到艱苦地方去鍛煉成長,著力培養一批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干力量、黨政干部隊伍后備人才和各行各業優秀人才,現就2016年本市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量
2016年度上海市公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安排238名,任職崗位為本市9個郊區(縣)“村黨組織書記(村主任)助理”崗位。
二、選聘對象和選聘條件
1、30周歲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踏實,能吃苦耐勞,組織紀律觀念強,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身體健康。
4、應屆畢業生須是本市高校畢業生或外省市高校上海生源畢業生,一般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非中共黨員的須是院系以上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
5、往屆畢業生須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且為2014年以后畢業,具備上海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須達到120分且附有積分確認單)或有效期內的人才類居住證以及畢業證書。
6、對于符合報名條件,自愿回原籍工作或家庭特別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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