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筆試
1.筆試科目
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使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報考人員必須使用0.5-0.7mm的黑色簽字筆在專用答題紙上用漢語答題。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12月1日上午 10: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2月1日下午 15:00 《申論》
筆試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設置考點。具體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
筆試結束后,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筆試成績總體情況統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其中:對南疆第一、三、十四師單獨劃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報考人員有一科無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成績=各項科目成績之和。
筆試成績可于2018年12月6日12:00后登陸兵團考試信息網查詢。
4.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須按準考證標明的注意事項和有關要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臨時身份證參加筆試。證件不全的,不得進入考場。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審查部門
兵團紀委監委負責此次招錄職位的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
根據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核驗。凡與報考條件不符、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筆試準考證和《報名表》等材料。
職位要求有“兩年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還需開具二年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資格復審時間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時間:12月15日
報考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職位擬招錄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
面試組織: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錄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總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
(五)體檢
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職位擬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未達到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體檢。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詳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局網站)等規定組織實施。
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體檢前三日不得飲酒,體檢當日空腹。體檢費由報考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體檢不合格需要進行復檢的,經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在指定的綜合性醫療機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有明確結論的,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以職位擬招錄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人員名單,未達到比例按實際人數進入考察。各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師市紀委監委按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對報考本職位的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實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報考人員的政治情況、學習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特別要注重考察其在維護祖國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現實表現。
在考察中,經審定不符合招錄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職位所需學歷(學位)證書或證明文件的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合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七)公示
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職位擬招錄計劃數,根據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等,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兵團考試信息網上公示七天。
(八)錄用
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舉報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兵團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審批錄用手續。公示期滿后,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錄用人員自行解除與原單位之間簽訂的聘用合同、勞動合同,否則不予錄用。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合格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新錄用公務員在報考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中組發〔2008〕20號)。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不得申請取消錄用和辭職。
(九)遞補
各環節出現職位空缺(除考察環節外),視情況按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