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筆試
(一)科目和內容
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個科目,分值各100分。申論科目采取分級分類考試,《計劃表》中機構層級為縣級以上的職位(以下簡稱“A類職位”)使用A卷;《計劃表》中機構層級為鄉鎮級的職位(以下簡稱“B類職位”)使用B卷。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筆試包括公共基礎知識測驗和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兩個科目,分值各100分。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人員除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外,還需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分值為100分。
(二)時間地點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A/B卷)
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公共基礎知識測驗
下午 14:00—16:30 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
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9年4月21日(星期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考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需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職位,專業科目和公共科目的筆試地點統一設在南寧市。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必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
(三)成績查詢和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
報考人員可登錄廣西人事考試網查詢筆試成績。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公務員局在廣西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公布及成績查詢時間:2019年5月中旬。
四、面試
(一)確定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
面試入圍人選分兩批產生,一并參加面試。其中,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監獄、戒毒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面試入圍人員,需體能測評合格才能進入面試。
1.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及資格審查
面試實施機關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為3人以上的,按計劃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測驗成績+基層工作實際能力測驗成績+少數民族照顧加分。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合格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面試實施機關通過規定網站發布資格審查通告,公布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并通知面試入圍人選傳真或者郵寄本人報名申請材料,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發布后,如有報考人員放棄面試資格或者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放棄面試資格的報考人員須提交書面申請,不按要求提交書面放棄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已進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的報考人員,不能參加第二批職位的報名。
報考人員提供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不實,涉及報考資格的,由面試實施機關取消面試資格。凡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發布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時間:2019年5月22日前。
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19年5月20日8:30—6月23日8:30。
2.第二批職位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確定后,自治區公務員局將公布因無人報考或者達不到開考比例而空缺的職位計劃,組織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但未進入第一批面試入圍人選名單的報考人員進行第二次網上報名(以下簡稱“二次報名”)。
原報考A類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A類職位;原報考B類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B類職位。原報考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職位的人員,“二次報名”時只能報考本縣同類職位。
“二次報名”結束后,招錄機關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報名系統自動排序)進行資格審查,當計劃錄用人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達到1:3的比例后(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計劃錄用人數為3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報考人員一并進入資格審查。其余人員不再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在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中發布。
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名單公布等規則與第一批相同。
發布第二批職位招考公告時間:2019年5月28日8:30。
第二批職位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5月28日8:30—5月29日18:00。
第二批職位網上報名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5月30日8:30—18:00。
發布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審查通告時間:2019年6月3日前。
第二批面試入圍人選打印《報名登記表》時間:2019年6月1日8:30—6月23日8:30。
(二)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面試實施機關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或者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
發布面試公告的時間:面試前一周。
(三)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面試實施機關將現場對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面試資格復審。報考人員應提供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原則上,2019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7月15日,逾期將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在面試前的3天內進行。
(四)實施面試
面試嚴格實行考官、報考人員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報考人員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
面試期間,報考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
公共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
組織專業面試的職位,專業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單獨劃定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計算公式為:面試成績=公共面試成績×60%+專業面試成績×40%。公共面試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能參加專業面試。
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自治區招錄機關在面試結束當天公布面試成績。
面試時間:2019年6月22—23日。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公告。
五、體檢和考察
(一)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招錄機關根據計劃錄用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綜合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面向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招錄的職位公共基礎知識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為確定人選)。
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情形的,應從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二)實施體檢和考察
體檢嚴格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組織實施。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考察由招錄機關或承擔錄用考察工作的單位(部門)進行。考察以《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和《干部人事檔案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為依據,按照新時期好干部標準,根據擬錄用職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志愿服務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
體檢和考察時間:2019年7月中旬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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