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黃金周,不少人在朋友圈曬福利。一些剛上市不久的互聯網企業,員工展示了五花八門的福利,引人羨慕。而正在進行薪酬及福利待遇改革的國有企業,員工則紛紛感嘆“一年比一年差”“什么都沒有”。
單位發福利,要遵循什么樣的規則?眼下員工總體福利水平是高是低?哪些福利要嚴格規范、哪些福利員工應積極爭取?
國家鼓勵改善集體福利,個人福利要規范
福利是什么?
“工資以外的都算福利吧。”在萬科物業北京公司做客服的郭先生說。數一數,他享受到的福利主要有額度不一的年終獎、過節費,每年1—2次的集體出游以及聚餐、看電影等活動,有時還會發一些洗護用品或食品。“如果趕上公司業績好,福利會多一點。”
不同人對福利有不同的理解。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員工退休、生病、工傷、失業、生育所享有的社會保險、死亡后的遺屬津貼、法定假期和帶薪休假是所有勞動者都應擁有的主要福利,法律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勞動者福利待遇,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約定其他福利。
此外,按照實現形式,福利還常常劃分為貨幣性福利、實物性福利和服務性福利。貨幣性福利典型的有住房補貼、過節費等。實物福利典型的有工作服、工作用車等。服務性福利包括節日聚餐、集體旅行等。財政部曾發文要求,企業職工福利一般應以貨幣形式為主。而總工會的有關通知則規定,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逢年過節向會員發放少量的節日慰問品,主要是實物。
值得一提的是,人們理解的福利概念,與工資有重合之處。譬如公職人員的津貼、補貼,按照《公務員法》屬于工資范圍,但有人將其視為福利。
中小企業職工福利水平偏低
據了解,在市場經濟國家競爭性企業內部,社保之外的福利支出通常可占工資總額的20%—30%。而我國企業大大低于這一水平。2012年的一項調查顯示,60%的企業員工除社會保險之外福利支出不足工資總額的10%。
有企業主曾表示,基層員工只想漲工資、對福利沒興趣。常凱表示,這種情況在前些年勞動力嚴重供大于求的時期曾經存在,但近兩年已經在轉變。隨著員工保障意識提高、各地出現招工難,員工逐漸開始看重用人單位提供的福利保障。
員工如何為自己爭取福利?常凱認為,福利太低或約定的福利沒兌現,員工有意見可以理解,但不宜采取停工等方式,工人自身付出的代價也會很大。在非公企業,應大力推行集體協商制度,引導員工參照同行業其他可比性企業福利水平等,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通過集體協議或勞動合同等明確應享受的福利。“協商的路徑暢通,相信工人不會與雇主發生沖突。即使福利下降,只要真的是企業經營遇到困難而不得已為之,工人也會理解的。”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教授認為,要真正實現中小企業福利的提高,單靠員工努力、監督企業是不夠的。“政府應該進一步減免稅費,給小微企業多一些利潤空間。現在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加起來能占工資總額約40%,小微企業在完成這部分支出后,還能有多少余力去做更多個性化的員工福利呢?”
嚴格規范不是“零福利”
公共部門員工是否應“零福利”?
“公共部門員工正常的福利應予以保障。目前,一些財政供養單位可能存在員工福利不規范甚至超發的問題,今后要加強監管、嚴格規范,但不能要求絕對沒有福利。”蘇海南表示。
據了解,絕大多數國家公職人員享有不同程度的福利。譬如:美國的公務員在擁有健全的社保待遇同時,還享有房租補貼、撫養未成年兒童補助等福利。法國公務員可根據自身條件來領取補助和津貼,具體選項有住房津貼、多子女津貼等。我國《公務員法》也明確,“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福利待遇。”
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聯合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所做的課題《中國公務員福利制度改革》指出,我國公務員福利存在福利名目過多、地區間部門間福利差距較大等問題。不過,解決這些問題不是完全不要福利。課題組認為,第一位的任務是結合“服務型”“節約型”政府的建設,對福利加以規范。包括規范并簡化公務員福利項目,實現項目設置統一化、規范化,同時調整項目結構,合理降低當期福利支出比例。“不公開不透明容易引起猜測、誤解,未來財政供養單位的福利可以逐步公開。”蘇海南說。
同樣存在爭議的還有國企員工的福利待遇。
新一輪國企改革對包括工資、福利在內的薪酬制度改革,不同人群有不同重點。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高管要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工則要逐步實現分配制度與市場接軌。未來,隨著混合所有制經濟、完善董事會制度等改革的推進,國有企業將實現員工“人員能進能出、崗位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減”。屆時,員工的工資、福利將更多與企業效益、個人業績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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