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加薪工資改革方案調整是作為收入分配改革的關鍵一步,從去年開始,人社部等方面就加快籌劃新一輪公務員薪酬改革。目前,基本的目標方向已經確定,概括起來,就是4句話,24個字——調整工資結構,擴展晉升空間,建立比較機制,實施配套改革。以下是
考試吧網為您搜集整理的2014公務員工資改革最新方案,供參考。
一、公務員工資改革已明確目標
根據2013年2月國務院轉發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工作任務,胡穎廉就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方向表示,此次改革的重點應是提高基層公務員待遇,具體做法有兩點,一是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二是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
“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和支撐,基層公務員更是上情下達的關鍵環節”,胡穎廉認為,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能夠有效解決地區差別不合理的問題。現實中,省與省之間最高和最低津補貼相差可達3至4倍,同一省內不同地區也存在差距
,不僅挫傷了積極性,也直接影響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狹窄路徑之外,拓寬“職級”這條路。這方面深圳走在全國前列。作為人社部批準的全國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深圳于2007年和2009年分兩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務員。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規定所有新
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同時開始正式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類,并為后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
“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將延續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導向,更加注重公平正義,而且注重從制度設計上找尋出路。”胡穎廉如是表達對未來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期待。
二、最新公務員工資分配制度
(一)、基本工資:
辦事員2800元;科員3000元;副科級 3100元;正科級 3300元;副處級 3600元;正處級 4000元;副廳級 4400元;正廳級 5000元;副部級 5500元;正部級 6000元。
辦事員三周年按科員對待;科員五周年按副科級對待;副科級十周年按正科級對待;正科級十周年按副處級對待;副處級十周年按正處級對待;初次套改以累計年限對應的職務待遇確定基本工資。
(二)、工齡工資:
每年60元,以虛年計算,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三)、獎勵工資: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發,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繼續發放。三年一調。
(四)、補助工資:
1、車補,隨工資每月發放,標準=基本工資÷5,逢一進十。
2、取暖補助,一年發放一次,標準=基本工資÷3,逢一進十。
3、出勤補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無故不到每日扣發30元,經單位領導批準的病假、事假和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等0元。三年一調。
4、山區補助,農村和山區公務員享受山區補助,標準=基本工資÷10,按月發放,三年一調。
5、地區差別補助,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地區差別工資。
除養老、醫療補助按現行政策執行外,公積金、獨生子女費等一切現行補助全部廢止。
(五)、新參加工作人員基本工資確定方法:高中、技校、中專以辦事員確定;大專以科員確定;本科以副科級確定;碩士以正科級確定。
(六)、退休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人員退休生活費=退休前工資×80%。三年一調。
三、調整工資結構
人社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專家告訴經濟觀察報,去年人社部等方面已經對各省公務員津貼補貼發放情況做了調查摸底。下一步,人社部將制定嚴格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方案。在大幅降低津貼補貼在公務員工資占比的同時,也使得公務員的津貼補貼由暗轉明。
上述專家說,新的公務員津貼補貼方案出臺之后,受益最直接的將是絕大部分基層公務員群體,對于中西部、尤其是一些邊遠地區的公務員,國家將會提高津貼補貼標準,相應地,中西部地區公務員的整體工資收入水平也會隨之提高。
我國現行的公務員工資制度,主要的依據是2006年實施的《公務員法》、《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實施辦法》等政策法規。公務員工資由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組成。基本工資標準全國統一。公務員職務高,相應級別就高,基本工資也高。從國務院總理到鄉鎮一級政府的科員、辦事員,共分27個級別。基本工資最高與最低的比例是12:1。
公務員工資的差距主要是體現在津貼補貼部分。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曾做過調查,現在國內公務員工資收入中,基本工資占比大約是30%,剩下的就是各種名目、花樣繁多的津貼補貼。各省之間,公務員的津貼補貼標準不一致,最高與最低省份之間的津貼補貼有3
-4倍的差距。同一省內不同縣市的公務員津貼補貼也差距很大。有的省內公務員津貼補貼標準多達32個,最低和最高相差1.5萬元/年。
2006年6月,國務院頒布《公務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制定津貼補貼制度,但是對何時出臺沒有時間限制。現在公務員津貼補貼都是各地自行規定。
近兩年,中央加大反腐力度,在中紀委發出《關于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決剎住中秋國慶期間公款送禮等不正之風的通知》,以及中組部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任職)問題的意見》中,都提到嚴禁政府官員違規領取工資之外的津貼補貼。
人社部部長、國家公務員局局長尹蔚民在一次講話中說,目前我國公務員隊伍中,有超過90%的公務員屬于科員及科員以下職務,有60%是在縣級以下政府機關。他還曾表示,探索建立職務與職級并行的公務員晉升制度(簡稱“職級并行制”),將是完善公務員制度的一項重要工作。
尹蔚民所說的公務員“職級并行制”,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里有更明確的表述,就是要建立公務員的職務與職級并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
據經濟觀察報了解,現在中央已經批準一些縣市,開展公務員“職級并行制”試點。有關部門也已經擬定了具體的執行辦法,有關專家預計在下一個五年規劃期內,中央將在總結、完善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將公務員“職級并行制”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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