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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載難逢——省考與國考相遇
國家公務員考試與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相遇,必將造福千千萬萬考生。
2018年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筆試提前至2018年1月6日進行,這與以往幾年我省公務員考錄筆試參加每年4月份由國家統一命題的聯考,時間上有較大的提前。公務員考試的改革顯示出我省高瞻遠矚的戰略布局:一、領先他省組織考錄工作,全面體現“搶人才”的理念,為我省的長遠發展提供人才保障;二、與高校畢業生擇業周期同步,有利于今早確定意向、減少社會成本,體現了政策制定的人性化;三、獨立組織試題命制,有利于提高招錄自主性,降低大范圍考試的失密風險,彰顯出公務員考試的正式性、嚴肅性和公平性。
二、海闊憑魚躍——招考計劃增多
2017年招考形勢異常嚴峻,全省各級機關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6466名,其中四級聯考招考6018名;緊缺職位招考61名;選調生村官招考350名;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招考20名,公安特警招考17名。
2018年我省公務員考試招考計劃增多,給更多的考生提供了進入機關單位的機會。全省各級機關單位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7328名,其中四級聯考招考7053名;緊缺職位招考55名;選調生村官招考200名;專職人民武裝干部學員招考20名。
從崗位設置來看,本次考試更加呼應基層需求,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明確縣級機關的執法和“窗口”單位以及鄉鎮機關可主要面向本市生源或戶籍的人員考錄,山區海島地區可進一步限制到本縣(市、區)范圍,以穩定基層公務員隊伍,解決留不住的問題。縣以下一線執法崗位可拿出不超過10%的計劃數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希望通過采取這些有針對性的措施,提高考錄工作的有效性,進一步改善基層公務員隊伍結構。
三、公務員招考中的“減法改革”——調整考試科目
無論是經濟發展還是政府改革,我省始終走在全國的前列。全面深化改革在本次公務員招考中體現得淋漓盡致。為了集中命題精力、理順考務組織、改善測評效度,2018年調整了分級分類考試類型及相應的公共科目考試,將原來的5類8種試卷調整為3類6種試卷:
·報考設區的市級以上機關單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卷),《申論》(A卷)。
·報考縣級以下及行政執法類(含監獄、強制隔離戒毒系統、公安執法勤務類)機關單位職位的,考試類別為基層類,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卷),《申論》(B卷)。
·鄉鎮機關單位面向優秀村干部“職位2”招考的,考試類別為優秀村干部類,考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卷),《綜合應用能力》。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勤務類職位的,除公共科目筆試外,須加試公安專業科目筆試。
四、“綜合要寬、專業要專”——繼續規范專業條件設置
為鼓勵更多優秀人才到基層去,本次考試中縣鄉兩級機關盡可能減少招錄職位的專業限制,提高“專業不限”職位所占比例。
一般崗位確有專業要求的,應按學科類別設置,盡量納入相近相關專業。對于一些專業性特別強的人才緊缺職位,可以納入緊缺職位進行招錄,在要求較高學歷、較窄專業基礎上,還有必要進行專業知識和技能的測試,以確保“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五、筆試稍顯身手,面試大放異彩——全面加強面試工作
筆試考察基本能力,面試考察綜合素質。今年的省考筆試、面試占總成績的比例由原來的5:5調整為4:6,更關注考生的面試表現。面試方式也將更加靈活多樣,以提高面試的評價成效。同時,還將進一步完善面試制度,加強全過程管理,使整個面試過程更加規范、更加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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