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描/長按下面二維碼 |
掃描/長按下面二維碼 |
河南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
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一招錄人民警察
核減 取消擬錄用職位公告
《河南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各招考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5:1。國家連片特困地區重點縣和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的鄉鎮(不含城關鎮)職位,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可放寬到3:1。其他地處偏遠、條件艱苦、貧困人口較多的鄉鎮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報名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也可放寬到3:1。達不到以上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的擬錄用人數直至取消職位。對擬錄用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由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黨委組織部,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務員局(辦)和省直機關(單位)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選報其他職位。
《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一招錄人民警察公告》規定:法醫類職位、公安類職位和縣級公安機關(含直管縣、市)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其他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擬錄用人數的比例應不低于5:1。達不到以上規定比例要求的,相應核減該職位的擬錄用人數直至取消職位。對擬錄用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由有關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公安局、公務員局(辦)等單位通知其于2017年11月30日17:30前,重新選報其他職位。
按照以上規定,現將河南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和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一招錄人民警察核減、取消的擬錄用職位予以公告,具體情況見附件。
中共河南省委組織部 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河南省公務員局
2017年11月29日
附件: | |
1: | 附件1:河南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核減擬錄用職位表.xls |
2: | 附件2:河南省2017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取消擬錄用職位表.xls |
3: | 附件3: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一招錄人民警察核減擬錄用.xls |
4: | 附件4:河南省公安機關2017年統一招錄人民警察取消擬錄用.xls |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