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警察的辭退由任免機關審批,由任免機關的人事部門進行審核。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公安機關予以監督。
2,我國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堅持黨對公安工作的絕對領導。
3,我國各級公安機關必須遵循的共同指導原則:堅持黨委領導下專門機關與廣大群眾相結合。
4,公安工作的重要特色優勢是:黨委領導下專門機關與廣大人民群眾相結合。
5,公安工作的最大政治優勢:人民群眾的支持
6,公安工作的政治優勢是:堅持黨的領導
7,公安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辦案。通過辦案,揭露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是犯罪分子受到相應的法律自裁。通過辦案辨別真偽確保無罪者不受到法律的追究。
8,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執法活動的監督的內容和形式包括:立案監督和執行監督。
9,社會監督的主要途徑和方法:警務公開制度、特邀監督員制度、110報警監督投訴制度
10,公安工作的集中性即統一性,要求在服從國家意志,實行宏觀決策、領導與指導方面高度集中在戰略戰役部署與實施、法制與政策相結合、多部門橫向協同上高度統一。
11,新時期預防和處置由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的總體要求是:發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
12, 1999年6月10日開展警務公開制度包括:警民聯系卡、警務公開手冊、通過報刊電臺、通過口頭告知的辦法。
13,閱警以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隊伍接受檢閱為形式充分體現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良好的精神風貌、嚴明的組織紀律和強大的戰斗力。
14,接待群眾的基本要求是:簡化辦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人民群眾。
15,嚴格教育是從嚴治警的基礎,嚴格管理是從嚴治警關鍵,嚴格訓練是從嚴治警的手段,嚴格監督和紀律是從嚴治警的保證。
16,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力量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施力量手段和措施目標是綜合的。
17,公安工作具有廣泛的群眾性和社會性,涉及社會的各個領域,人民群眾的支持是公安工作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證。
18,人民警察在受處分期間,不得享受正常的晉升職務、級別,其中受警告以上行政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
19,公安機關調整社會關系中最基本的是:公安機關與人民群眾的關系。
20,公安機關所承擔的專政職能是公安機關性質的必然體現。
21,公安機關的根本屬性:公安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具有階級屬性。
22,《人民警察法》是設立督察制度的法律依據。
23,公安機關刑事司法權包括:立案權、偵查權、刑事強制權、刑罰執行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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