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為了更好的推進反腐敗行為,則該法的出臺更加大了對公職人員的監督和約束。《監察法》共69條,
1. 監察機關性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監察委員會是國家的監察機關;
2. 監察機關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監察委員會是最高監察機關;
3. 監察機關組成與任期:
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員若干人,任期5年,國家監察委員會主任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
4.監察機關組織和職權:
第一, 監察機關上下級為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
第二, 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干涉;
第三, 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相互配合,相互制約
【考前實戰】
1.(單選)《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自_________起施行。
A.2018年3月3日 B.2018年3月15日
C.2018年3月20日 D.2018年3月25日
【答案】C。解析: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故本題答案為C。
2. (單選)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______相互配合,互相制約。
A.執法機關 B.公安機關
C.行政機關 D.執法部門
【答案】:D。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四條規定監察委員會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監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監察機關辦理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案件,應當與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故本題答案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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