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堅持統籌兼顧,推動檢察職能的多元化發展趨勢
我國檢察職權具有多元化的特點,這不僅要求檢察機關內部的職能劃分要科學合理,還需要積極推動檢察職能的多元化發展,杜絕出現人民群眾將檢察機關單純地界定為起訴機關或反貪污賄賂局的局面。檢察群眾工作也應該因勢利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多元化發展趨勢的優勢。
一是全面履行檢察職能,依法化解群眾矛盾糾紛。依法打擊刑事犯罪,繼續加大打擊黑惡勢力犯罪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力度,正確運用寬嚴相濟刑事政策辦理輕微刑事案件。加大查辦職務犯罪工作力度,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犯罪案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中的職務犯罪案件,繼續加大對行賄犯罪的打擊力度。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協調利益關系、解決矛盾糾紛。加強涉檢信訪工作,加大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力度,有效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
二是積極疏通訴求渠道,維護涉檢信訪群眾利益。“十二五”期間,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質量要求會越來越高,因檢察機關執法辦案不規范而引發的涉檢信訪案件將可能不斷增多,因城鎮化建設、公共事業改革而引發矛盾糾紛也可能會不斷增加,群體性、重復性涉檢信訪案件將成為一項檢察機關亟需面對和重點解決的群眾工作。要積極主動聯合人大、政府執法部門、人民法院等國家機關創建一個涉檢信訪案件的聯動處置機制,暢通群眾的訴求渠道。要做好涉檢信訪案件的風險評估工作,將案件處置與解決群眾實際困難相結合,與促進司法機關執法辦案質量相結合,積極維護涉檢信訪群眾的切身利益。要積極推動構建一個社會化的涉檢信訪群眾救助制度,探索并完善被害人經濟補償制度,建立健全信訪案件當事人權利保護機制,真正為涉檢信訪群眾解決實際問題,維護其最切身的現實利益。
三是勇于創新工作方法,貫徹落實群眾工作路線。把做好群眾工作與全面履行檢察職能相結合,把執法辦案作為服務群眾的基本途徑,堅決打擊和查辦影響民生、侵害民利的犯罪活動,切實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認真對待、妥善處理群眾的合理訴求,真正把執法辦案過程變成服務群眾的過程。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省檢察院出臺的各項檢察改革措施,加大探索創新力度,檢察官本身也是群眾的組成部分,在檢察工作改革實踐與探索過程中,必須尊重基層檢察官的實踐經驗,堅持群眾工作路線,促進檢察工作科學發展。
三、堅持信息化與規范化相結合,努力構建和諧檢民關系
做好檢察群眾工作,構建和諧的檢民關系是基礎。“十二五”期間,隨著科技現代化的不斷發展,要處理好檢民關系,必須堅持走信息化和規范化之路。
(一)與時俱進,實現執法為民的信息化
在信息化時代背景下,必須堅持與時俱進,逐漸實現執法為民的信息化,充分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平臺構建和諧的檢民關系。
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化的群眾控告、申訴機制。據調查顯示,87.9%的網民非常關注網絡監督,當遇到社會不良現象時,99.3%的網民會選擇網絡曝光。可見,通過網絡信息平臺處理群眾舉報、控告和申訴,為搭建和諧的檢民關系提供了一條較好的途徑,也是經濟社會發展信息化的必然趨勢。例如,為了充分利用網絡信息平臺的優勢,近年來,重慶市檢方在天涯、鳳凰網、新浪、網易等知名論壇上注冊官方ID——“重慶檢察”,開始24小時網絡巡查,將“網上反腐”形成常態,并制定出臺了《網絡舉報(控告、申訴)信息處置機制》。據悉,“重慶檢察”已經在天涯論壇上收集到一條舉報線索,并以此挖出某縣多名領導干部受賄窩案,其中還涉及一名副廳級干部。“十二五”期間,我國網民數量將進一步增多,人民群眾通過網絡關注檢察工作動態、進行舉報控告、了解司法工作程序等必將更加常見,檢察機關應當適應社會發展形勢,及時采取靈活有效的措施,不斷滿足群眾需要,通過信息化的現代網絡平臺,進一步促進檢民關系融洽、和諧和穩定。
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化的群眾工作辦公機制。要在控告申訴、信訪接待、檢務公開、檢務督察等環節不斷推進信息化辦公,滿足群眾通過現代信息平臺參與、了解檢察工作的現實需要,以及希望通過網絡、手機、廣播電視等現代傳媒維護自身權益的合理要求,要構建檢察信息員的培養機制,探索和完善網絡信息的答復、分流、處置機制,不斷建立健全信息化的群眾工作辦公機制。
(二)信守法律,推動檢察工作的規范化
現代信息化通訊工具在給人民群眾生活、工作和檢察工作帶來極大便利、高效的同時,也對公民的隱私權、知情權、申辯權、言論自由權等帶來了嚴峻挑戰。又由于我國當前規范網絡信息的法律制度還不健全,在這樣的法制環境下,檢察機關一方面既要積極利用互聯網等現代信息平臺為人民群眾提供更高效更便捷的法律服務,另一方面也要通過自身模范遵紀守法,恪守檢察工作規范化、合法化的基本要求,才能確保通過信息化平臺所開展的檢察群眾工作本身的正當性和合法性,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取信于民,提高檢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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