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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與解析
1.【答案】C。解析:對于善意取得的范圍,只有不動產和動產中的委托占有物才能夠構成善意取得制度,因此抵押物可以善意取得。贓物與遺失物不能適用善意取得制度。無主物原則上在我國歸國家所有。故本題選擇C。
2.【答案】B。解析:《物權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權利人領取遺失物時,應當向拾得人或者有關部門支付保管遺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費用。甲拾得山羊,應將山羊歸還給失主,山羊生的兩只小山羊屬于天然孳息,歸原物的所有權人取得。故本題答案為B。
3.【答案】ABD。解析:發文字號由發文機關代字、年份、發文順序號組成,年份、發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字后加“號”字。故本題選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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