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試中,憲法以記憶性考查為主,涉及憲法的制修主體、制修程序、特征和原則,要求考生記憶準確,不可混淆界限。
一、憲法的概念
憲法是國家最高權力機關經由特殊程序制定和修改的,綜合性地規定國家、社會和公民生活的根本問題,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
二、憲法的特征
(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
1.內容上最根本最重要
比如國家性質、國體、政體、基本制度等。
2.法律效力上,憲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1)憲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據,其他法律由憲法派生。
考點提示:為了懲罰犯罪,保護人民,根據憲法,結合我國同犯罪作斗爭的具體經驗及實際情況,制定本法。
(2)任何普通法律、法規都不得與憲法的原則、精神相違背。
考點提示:一旦違背,一律無效。
(3)憲法是一切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全體公民的最高行為準則。
3.制定和修改程序上,較普通法律更為嚴格。(憲法修改是全體代表2/3以上多數通過,而一般法律過半數即可)
考點提示:憲法的制修程序
(1)制修主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注解:這也就是為何修憲只能三月份,因為每年全人大開會都是在三月)
(2)制修程序
口訣提示:常委五一要修憲,通過只要三兩天
(二)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
考點提示:憲法最主要、最核心的價值是憲法是公民權利的保障書。
(三)憲法是民主事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考點提示:制憲過程是民主的,憲法的內容是民主的,民法和民主緊密相聯。
三、基本原則
(一)人民主權原則
主權是指國家的最高權力。人民主權是指國家中絕大多數擁有國家的最高權力。
考點提示: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二)基本人權原則
考點提示:
1.人權是人為之人的權利,對一個國家和民族來說,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和發展權。
2.“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2004年修憲寫入憲法。
(三)法治原則
考點提示:法治是相對于人治而言,其核心在于用法律治理國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對任何組織和個人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權。法制不等于實現法治。
(四)權力制約原則
權力制約原則是指國家權力的各部分之間相互監督、彼此牽制,從而保障公民權利的原則。
考點提示:權力制約不是權力制衡,也不是三權分立。
(五)民主集中制原則
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領導下的民主
示例1.(判斷) 憲法修改需要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出席代表過半數通過。
【答案】B。全體代表非出席代表,是2/3以上非過半,故說法錯誤。
示例2(判斷)考:憲法內容上規定了最根本最重要的問題體現了憲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敬鸢浮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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