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滿18周歲,不超過25周歲(1988年10月9日至1996年10月9日期間出生);
4.具有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身體條件達到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符合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和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人民警察職位),以及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
7.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報考職位的學歷、專業等條件
1.面向退役士兵招考特警職位的學歷條件為高中(含中專,下同)及以上學歷。其中,面向高中學歷退役士兵招考特警,報考對象應是從解放軍大軍區或集團軍直屬特種作戰旅(團、大隊),省軍區或集團軍直屬偵察分隊,空軍部隊特勤崗位、海軍陸戰隊特戰(偵察)分隊、二炮部隊特勤崗位,以及武警部隊(含公安現役部隊;以下簡稱“解放軍特種部隊和武警部隊”)退役的人員,須有5年(含)以上軍齡(軍齡計算時間截止2014年12月1日,下同)。大專學歷(包括入伍前、服役期間、退役后取得的學歷)的退役士兵不限服役部隊、服役崗位,以及大專及以上學歷所對應的專業;須有2年(含)以上軍齡。
2.警官院校畢業報考人員的學歷條件為大專及以上,專業要求為警察類相關專業(詳見附件)。對附表中未列入的專業,請報考人員與資格審查單位聯系咨詢。
(三)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曾因個人重大過失被辭退或取消錄用資格的、未經批準自行離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試用期內的;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作弊在禁考期限內的,或自2010年以來參加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被認定填報虛假信息等仍屬取消報名資格期限內的不準許報名。
2.在近年來參加公務員考試錄用中,公告中明確規定對在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后無正當理由放棄的人員,在禁考期限內的;全省統一考試錄用的服務期未滿的基層政法干警定向培養人員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不準許報名。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準許報名。同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中本科或研究生人員也不準許用以往取得的學歷報名。
4.退役士兵中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人員不得報考面向高中學歷招考的職位。
5.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用人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應當回避情形的職位。
6.不符合本次招考的基本條件和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以及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人民警察)其他情形的人員,不準許報名。
>>>詳情請查看《2014年陜西公安特警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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