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關于報名
19.如何報名?
本次招考實行網絡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請報考人員于2016年2月25日9:00 至2月29日16:00期間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rssgz.gov.cn)進行網絡報名。請報考人員盡早在規定日期前完成網絡報名繳費,避免由于后期報名人員過度集中,導致網絡繁忙堵塞等其他意外情況影響報名。
20. 網絡報名是否進行資格審查,如何理解誠信報考?
本次招考網絡報名實行誠信報考,報名不設人工資格審查,由報名系統自動根據考生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等資料對性別、年齡、報考專業和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其他職位條件進行校核,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請報考人員認真閱讀誠信承諾和招考公告,嚴格遵守誠信承諾。請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和用人單位的職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職位報考并自行確認。報考人員如實填寫有關信息,不得虛報、隱瞞有關情況,不得弄虛作假以騙取考試資格,不得為“試考”虛假報名,以免干擾正常的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對于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和虛報、隱瞞有關情況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本人條件不符合招考公告和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和要求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21.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報名期間,報考人員未繳費確認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繳交報名費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2月29日16︰00至3月1日16︰00期間,只能進行繳費,不可再進行報名和更改報考職位。
22. 如何查詢各職位報名情況?
報名期間的前4天,將在廣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上對外發布當日各職位的報名人數情況;為確保順利報名,報名的最后1天不再對外發布報名情況;各職位的最終報名人數情況將于繳費截止后的5個工作日之內公布。
23.考試費是多少?
按照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本次報名考試費為90元/人。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無需繳納考試費。
24.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如何辦理減免手續?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向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申請減免報名考務費。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需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符合免交考務費用條件的報考人員須先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資料,通過資格初審后攜帶上述證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證于2016年2月28日至2月29日到廣州市人事考試中心(廣州市小北路266號北秀大廈8樓咨詢窗口,辦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手續。
三、關于考試及體檢
25. 考試前遺失身份證怎么辦?
遺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其他證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
26.筆試地點在哪里?
筆試地點在廣州市。具體按準考證提供的地點參加筆試。
27. 《刑法》對于考試作弊有哪些新規定?
2015年1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在第二百八十四條規定:“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考生和其他人員違反《刑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8. 如何理解對《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進行雷同卷鑒定?
根據國家相關要求,在筆試閱卷過程中要進行雷同試卷鑒定,對考生異常試卷進行甄別。雷同試卷鑒定是公務員考試錄用過程中的重要環節,是打擊考試作弊行為,保證公務員錄用考試公平公正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
29.如何查詢筆試成績和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結束后20天左右,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準考證號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公布。
30.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考生須提供哪些材料?
面試前須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審核,由招考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2016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有關證明材料,其他人員須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須提供相應的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學歷認證材料和有關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31.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廣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州市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招考過程中,被中央或其他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參加廣州市2016年公務員的考錄,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考察人選。
32.體檢工作由誰負責?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怎么確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哪些?
體檢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部署,按照《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根據職位要求確定。具體辦法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涉及體檢的文件有:
(1)原人事部和衛生部聯合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
(2)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衛生部聯合印發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
(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和國家公務員局聯合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計委和國家公務員局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33.哪些情況要復檢,復檢程序是什么?
體檢醫療機構和體檢醫師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檢查和復檢。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前,體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的體檢,均不進行復檢。必要時,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體檢對象重新進行體檢,但應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受時間和體檢次數的限制。
34.報名政策咨詢電話和時間?
咨詢電話:廣州市委組織部 020-83104938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20-83126169
咨詢時間:2016年2月25日至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咨詢具體職位的報考條件的,請直接與招考單位聯系。為避免因咨詢電話擁擠而影響報名,考生如有疑問,應先詳細閱讀公告、報考指南及職位表等;如仍有疑問,再電話咨詢。
35.報名技術和考務咨詢電話和時間?
020-83126088(技術咨詢)
咨詢時間:工作日8︰30-21︰00,節假日8︰30-17︰00
020-83543605(考務咨詢)
咨詢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6.本報考指南適用范圍如何?
僅適用于本次考試錄用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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