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關于面試
1、如何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筆試成績公布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從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按2:1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若最低合格分數線內人數未達2: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報考法檢系統、公安機關、省監獄管理局機關和戒毒管理機關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職位的,按規定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安排在面試前組織進行,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參加體能測評的人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錄用人數的5倍確定(筆試合格人數不足的按實有達線人數確定)。招錄機關從體能測評合格人選中按照計劃錄用人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體能測評合格人數與計劃錄用人數達不到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2、如何查詢是否進入面試?
各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面試前統一在山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報考人員可登錄山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十、關于體檢和考察
1、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招錄機關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包括筆試和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2、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體檢和考察工作由省直招錄機關負責;報考市級及其以下機關的,由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3、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進行。
4、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體檢應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報考省直機關職位的,將在省會太原進行;報考市級及其以下機關職位的,由所報考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組織進行。
十一、關于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
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招錄機關的安排。對違反規定的,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不予)錄用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二、關于考試輔導教材
1、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無關。
2、報考人員如何備考?
報考人員可仔細閱讀《山西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十三、關于《山西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的適用范圍
《山西省2016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僅適用于本次公務員招考。
報名政策咨詢電話:
省委組織部:0351-4045255
省人社廳:0351-3083737
咨詢時間:2016年3月21日至28日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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