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特別注意事項
(一)考生在報名前,請仔細閱讀《2018年青海省直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報考指南》。
(二)考生對遴選職位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工作經歷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遴選機關組織人事部門聯系,咨詢電話已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www.qhpta.com)《2018年省直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中公布。
(三)報考人員如報考的職位未形成競爭比例,請在規定的調劑時限內及時改報其他職位。
(四)請各位考生隨時關注青海省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省直機關公務員遴選相關信息,并如實提供有效的通訊聯系方式,避免發生因無法聯系被取消遴選資格而無法進入下一個遴選環節的問題。
二、報考年齡的規定
考生報考年齡應符合40周歲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要求,出生日期以本人人事檔案最早記載的時間為準。
三、工作經歷及起始時間的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取得公務員身份之后,在縣(區、市、行委)以下黨政機關(含參公單位)的工作時間。軍隊轉業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時間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借調到省、市(州)機關工作和脫產學習的時間(除組織人事部門組織的6個月以內短期培訓外)不計算為基層工作經歷。在格爾木市工作經歷視同為縣以下工作經歷。計算基層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8年6月。
四、報名的回避制度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五、公務員遴選學歷的界定
公務員遴選職位所需的學歷要求是由各遴選機關根據本單位公務員隊伍知識結構和遴選職位需求確定的。
(一)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學歷是指經過普通高中三年的學習,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達到錄取要求或國家承認的其他方式(例如保送等方式),經省級招辦批準被具有相應教育資格的高校或教育機構錄取后,全天候在校學習,畢業時由高等學校或教育機構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的。大學專科院校畢業后進行專升本或脫產全天候在校學習取得的學歷也視為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學歷
(二)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學歷泛指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學歷以及通過函授、自考、網絡教育、電大、夜大等方式取得的學歷;
(三)大學本科學歷泛指國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學歷、國民教育大學學歷和在黨校學習取得的學歷。
2018年青海省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中所需專業是指通過考試取得專業學籍,并完成學業畢業證書的專業,在高等院校取得的學位證書和所學的輔修專業不視為參加遴選所需專業。遴選職位專業以考生取得的學歷證書中的專業為準。考生在進行資格審查時,所提供的學歷證書難以甄別的,由省級以上教育或有認定資質的部門出據認定學歷證明材料。取得國外學歷證書的考生,應當有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六、藏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遴選職位要求懂藏漢兩種語言或文字的考生,在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過程中,由各省直各遴選機關自行組織民族語言測試,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七、考察
各省直遴選機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2018年省直黨政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實施方案》(青人社廳發〔2018〕55)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深入、細致的考察。要把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行作為考察的首要條件,選派2 名以上熟悉組織人事工作的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查閱干部人事檔案、個別談話、問卷測評、同考察對象面談、核實公務員登記情況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遴選職位的匹配程度進行全面考察,要請紀檢部門出具考察對象廉政情況意見,堅決防止政治上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省直機關。在考察過程中,一經發現并查實存在不符合遴選報名條件、檔案造假、受過刑事(行政)處罰、有嚴重不良誠信行為記錄以及嚴重違背公務員職業道德等問題的取消遴選資格。
八、遞補
擬遴選人員在公示期間,對放映的問題并查有實據,不能進行公務員轉任的,取消遴選資格,遴選機關可向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申報遞補人選。
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青海省公務員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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