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公務員考試中,每年都有不少職位是面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從往年情況來看,有很多考生對聯考基層工作經歷相關政策不清楚,存在很多誤區,導致在報考時錯失報考這些職位的機會。下面考試吧公務員考試網盤點了一些常見誤區,供大家參考。
誤區一:只有在事業單位或者國企工作才算是基層工作經歷。
這是很多考生都會陷入的誤區,并且因此斷定自己的工作經歷不屬于基層工作經歷,從而認為自己不能報考面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職位。
2018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規定:在各類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
誤區二: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必須要連續從事一項基層工作兩年以上。
如浙江省考政策規定可累計計算,自基層工作起始月起算,截至基層工作結束月,每滿12個月累加為1年(起止月均可按一個整月計算)。多段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
誤區三: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兼職或社會實踐屬于基層工作經歷。
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誤區四:無法確定自己是否符合相關基層工作經歷要求,先報一下再說。
報考面向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職位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若不能提供合格證明材料或不符合相關年限要求,考生無法通過資格復審,自然也無法進入后續的面試,因此考生一定要確保符合相關要求,且在資格復審時能夠取得相關證明。如果考生不能確定是否符合,可在報名期間咨詢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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