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在城市的人員密集區總會出現一些人以乞討為生,甚至衍生出職業乞丐。對于職業乞丐月收入過萬的現象,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乞討原本是一些人因為無家可歸、生活沒有來源而向他人求討錢財或食物的無奈之舉,現在卻成為一些人賴以生存甚至是發家致富的手段,很難說這不是對愛心的褻瀆。職業乞丐的巨額收入已非新聞,但是每一次被提起,都不免會引起人們的討論。職業乞丐的出現對社會產生了極大的不良影響,若想根除,難度卻很大。
首先,缺乏職業乞丐的界定標準。對于長期乞討人員,不論是真窮還是假窮,都把乞討當成了一種職業。很難以“職業”與否把“假乞丐”區分出去。如果按照貧困程度來區分,那么到底貧困到什么程度去乞討才算是正當的、每天收入超過多少的乞討就算是不正當的、年齡或者身體殘疾到什么狀況的乞討是可以被容忍的,這些都缺乏客觀標準 。
其次,管理成本巨大。在管理過程中,面對如此復雜的問題,政府需要付出極高的管理成本,同時還要維護一個社會必要的善意。因此,這種欺騙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錯誤”。
最后,懲罰力度過輕,違法成本過低。許多地方政府對于乞討行為,特別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進行乞討雖然已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對此進行約束,但是處罰力度很輕,違法成本很低,導致法規震懾力有限,職業乞討行為有恃無恐。
乞丐在一定程度上屬弱勢群體,社會雖需給予一定的包容,但是職業乞丐這顆社會膿瘡我們也要想辦法根治。
第一,糾正不良風氣,全社會共同進步。利用媒體宣傳勤勞致富的優秀人物,以在全社會樹立起勤勞、踏實的作風,使得每個人都能夠通過自己的勞動創造財富,屆時將不會有人以乞丐為職業。
第二,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做到應保盡保。以逐漸完善的救助制度,幫助真正的困難群體會脫離乞討隊伍,使得職業乞丐喪失生存空間。
第三,加大處罰力度,嚴懲不法乞討行為。對于拐賣兒童或成年人并脅迫他們乞討的犯罪分子要加大稽查和處罰的力度,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做到對侵害他人權益為自己不當牟利的行為“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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