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提出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生態環境和資源嚴重破壞的,責任人不論是否已調離、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須嚴格追責。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習近平總書記曾多次強調,對那些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人,須追究責任,且終身追究。對黨政領導干部實行環境損害終身責任追究,體現了國家治理環境“動真碰硬”的決心,也必然會對各級決策者起到威懾警示與政績導向的作用。
生態環境領域的政策規定落到實處關鍵要靠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而出現生態環境嚴重損害事件也往往與黨政領導干部失職、瀆職有著直接關系。同時,許多決策行為產生的環境問題不是馬上可以顯現,而且很多環境損害及其影響往往是長期的。因此,追責須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且是終身制。
終身追責制度不是簡單的事后追究,而是從源頭上督促黨政領導干部樹立起責任意識,對自己的崗位、權力和決策,真真切切地負起責任來。促使黨政領導干部在決策和執行過程中必須按照客觀規律和環保要求辦事,必須遵循科學、民主的決策程序,并且對可能出現的風險有預警和應急措施。
當然,制度是基礎,落實是關鍵。要制定出臺剛性、具體、操作性強的配套制度,真正產生威懾作用,避免雷聲大、雨點小。比如,“生態環境破壞到什么程度才叫嚴重”“多人乃至集體決策造成生態破壞,如何區別追責”,這些都需要明確細化。此外,還要建立環保部門和公安、司法機關聯動機制,完善信息公開、公眾監督制度,暢通環境公益訴訟渠道,形成一股保障生態嚴重破壞終身追責落地的合力。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