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精神,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國務院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形勢下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09〕4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中組部、人社部、教育部等八部委《關于繼續做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27號)等文件要求和人社部2014年“三支一扶”招募計劃的統一部署,結合當前我省就業形勢和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等工作(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我省2014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人才強省建設戰略,通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擴大影響,完善機制,確保招募工作的順利實施,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踴躍到基層就業或開展階段性服務,進一步改善農村人才隊伍結構,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人才支持,促進我省農村經濟社會事業全面發展。
二、目標任務
按照公開招募、自愿報名、組織選拔、統一派遣的方式,招募1400名高校畢業生,到我省52個山區縣及東西兩翼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
三、招募原則、對象及條件
(一)招募原則。
1. 面向一線。優先解決農村基層教育、衛生和農技等緊缺和急需人才的崗位以及環境艱苦的崗位,積極動員相關專業院校畢業生報名。
2. 人崗匹配。嚴格按照崗位需求與學生條件相匹配的原則把關,提高人崗匹配度。學生報名時每人最多可填報2個崗位,同時填寫是否服從調劑。
3. 公平擇優。招募派遣過程中,堅持公開、平等、擇優,在充分考慮專業、崗位的基礎上,優先選用中共黨員、共青團員、學生干部、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以及山區和少數民族生源畢業生,提高生源質量。
(二)招募對象及條件。
招募對象包括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外省生源畢業生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省外高校的廣東生源應屆畢業生和廣東生源往屆畢業回到生源地尚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已參加過“三支一扶”的不再參加本年度的招募工作)。
招募對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 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2. 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
3. 具有敬業奉獻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4. 身體健康;
5. 專科、本科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89年5月16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過27周歲(1987年5月16日后出生);
6. 具有普通類全日制學歷,不包括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等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歷。
四、宣傳動員
(一)宣傳口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省“三支一扶”辦)按照工作部署,在廣東人社網(http://www.gdhrss.gov.cn)、廣東人才網(http://www.gdrc.com)和廣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專題網站(以下簡稱專題網,http://www.szyf.org.cn、http://szyf.gdrc.com)發布“三支一扶”工作實施方案、“三支一扶”基層崗位需求信息表等,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各類媒體向社會宣傳“三支一扶”計劃。
(三)圍繞招募活動,省內各高校、省人才服務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以下簡稱人社局)要充分利用校園廣播、校園網、公告欄等渠道及時發布招募信息,宣傳“三支一扶”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實施方案,并做好發動、組織等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公布招募崗位。
省“三支一扶”辦對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已上報的基層需求崗位匯總審核后,按實際需求量及時上網公布,需求表明細到具體崗位,請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直接在專題網下載。省內各高校及各地級以上市人社局要切實根據基層崗位需求,認真按照崗位條件及有關要求進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二)組織報名。
1. 報名時間:5月16日-5月31日。
2. 報名方式。
(1)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的,先由個人登錄專題網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再由畢業院校統一組織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各高校學生就業指導部門先在網上申報,再在《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請直接在專題網站下載打印)中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將所有報名人員名單匯總成表后,連同體檢表一并報省人才服務局,由省人才服務局整理匯總后報省“三支一扶”辦。
(2)省外高校的廣東生源應屆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的,先由個人登錄專題網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再攜帶有畢業院校學生就業指導部門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的《登記表》和體檢表到省人才服務局報名。委托他人代辦報名手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本人的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經審核合格的,由省人才服務局先在網上申報,將所有報名人員名單匯總成表后報省“三支一扶”辦。
(3)廣東生源回到生源地尚未就業的往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的,先由個人登錄專題網注冊、填報個人信息,再攜帶《登記表》和體檢表到學生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報名。此類高校畢業生填寫《登記表》時,“學校意見”欄由學生所在地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審核合格的,由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先在網上申報,將所有報名人員名單匯總成表后報省“三支一扶”辦。
(4)上述(1)、(2)、(3)項中所列體檢證明應由縣級以上人民醫院或學生畢業院校校醫院出具。體檢依高校學生畢業體檢項目進行,體檢表中必須有明確的體檢結論、體檢醫師簽名和體檢醫院印章。
(5)各高校、省人才服務局及各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和志愿參加“三支一扶”服務的高校畢業生在網上填報和提交信息過程中遇到問題請直接與省人才服務局劉工程師聯系,電話:020-37607181、37605622。
(三)組織選拔。
1. 按照招募原則,在公布的實際需求崗位中審核報名情況,先按第一志愿選用,再按第二志愿選用。報名學生多于崗位需求人數時,重點支持我省農村基層教育、衛生、農技等人才短缺的崗位,吸引更多的師范、醫學、農業、林業、水利和幼兒教育等專業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同時,拓展農村文化建設、貧困村整村推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基層服務等崗位。
2. 對未完成招募計劃的空缺職位,按崗位條件不變,在本地區未選用的報名人員中調劑選用;經調劑后仍空缺的職位,在省內未選用的報名人員中調劑選用。調劑選用工作由省“三支一扶”辦統籌安排,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3. 按上述步驟確定的選用名單經省“三支一扶”辦審定后, 6月30日前在廣東人社網、廣東人才網和專題網上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辦和省人才服務局及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采取手機短信和網上通報等方式通知本人。
4. 因招募后學生未報到或報到后兩個月內退出的空缺崗位,可在回到生源地的未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中補選,補選學生材料報省“三支一扶”辦同意后培訓上崗,補選工作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六、派遣培訓
(一)6月27日前,省“三支一扶”辦印發《廣東省2014年“三支一扶”大學生派遣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要嚴格按照《計劃》要求,將參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員名單分配到服務地的縣(市、區)人社局,并督促縣(市、區)人社局及服務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落實“三支一扶”大學生的服務崗位和住宿場所等。
(二)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要根據《計劃》審核名單及時為“三支一扶”大學生統一辦理銀行卡,并統籌做好“三支一扶”大學生補貼發放等工作。
(三)7月13日前,“三支一扶”大學生憑身份證、畢業證到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報到,當地人社局根據《計劃》審核名單發放銀行卡及其他相關資料。
(四)7月14日-15日,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社局根據省“三支一扶”辦組織編寫的《廣東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崗前培訓大綱》,結合本地實際,對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畢業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培訓結束后,要及時將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介紹到有關縣(市、區)人社局,不得出現人員滯留情況。同時,須將本市參加“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派遣工作完成情況(含人員崗位落實地點、單位、住宿等情況)于7月30日前書面報省“三支一扶”辦。
(五)遇特殊情況,各地“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培訓及派遣工作時間安排有變化的,須事先征得省“三支一扶”辦同意,并及時通知到每位參加“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本人。
七、經費保障
(一)省財政對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崗位上服務的高校畢業生統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補貼1600元,統一繳納每人每月社會保險費448元,上述兩項合計2048元;統一支付每人每年交通補貼共1000元。
(二)使用“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各有關地級以上市政府負責統籌市、縣及用人單位落實每人每月400元的補貼,統一繳納每人每月社會保險費112元。鼓勵生活水平較高的地區在每人每月400元的補貼基礎上自行提高補貼數額。
(三)省財政資金撥付至各有關地級以上市,由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發放。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為在本市基層服務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辦理銀行卡,及時將生活補貼(扣除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交通補貼發放到個人。
(四)“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所在地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未達到省統一標準的,按省統一標準執行;服務所在地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超過省統一標準的,由所在地政府和個人按規定分別補足。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負責統籌辦理。
(五)各地開展“三支一扶”大學生崗前培訓的費用,由省財政按每人250元的標準統一撥付至有關地級以上市。
八、有關要求
(一)各有關部門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分工一名領導負責,具體工作要落實到部門和人員,確保“三支一扶”計劃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二)2014年6月底前,各有關縣(市、區)人社局須根據《廣東省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高校畢業生管理暫行辦法》(粵人發〔2007〕25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2012年參加“三支一扶”服務的大學生進行期滿考核,同時在全國“三支一扶”管理系統中登記考核結果及就業去向等信息。7月4日前,各有關地級以上市“三支一扶”辦需將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名單、相片(2張,免冠正面照)、考核等次等基礎數據報省“三支一扶”辦核發證書。
(三)“三支一扶”大學生在服務期內原則上不能中途退出服務崗位,其中報到后前兩個月為適應期。我們將建立“三支一扶”學生誠信檔案,作為當地用人單位在選人用人方面的重要考察內容之一。2014年7月底前,各地“三支一扶”辦對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實施情況及2012年“三支一扶”服務期滿的大學生的考核、推薦就業和就業去向等情況進行總結,并將書面材料報省“三支一扶”辦。
(四)各地“三支一扶”辦要加強對在崗“三支一扶”學生的日常考核管理,思想上加強引導,專業上加強培養,生活上主動關心。要搭建形式多樣的交流平臺,關心他們的工作、生活,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樹立積極向上的人生觀、樂于在基層奉獻的精神和正確的擇業觀,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要做好期滿就業服務工作,認真執行《關于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42號)、《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和《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的實施意見》(粵人發〔2007〕141號)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確保各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
(五)各地在招募工作中遇到相關問題可聯系省“三支一扶”辦。聯系人:許健逵、張國強、梁鈞選,聯系電話:(020)83133951、83133979,傳真:(020)83339935,郵政編碼:510045,聯系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483號粵財大廈3616房,E-mail:gdrlzysc@163.com。
附件:
2. 廣東省2014年“三支一扶”招募基層崗位需求信息統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