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8〕35號)和《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九部門關于做好江蘇省2018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81號)等文件要求,2018年我省將招募4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蘇中、蘇北8市的鄉鎮(街道)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扶貧和水利工作(以下簡稱“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限為2年。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募數量
徐州市50名(支教10名、支農10名、支醫10名、扶貧10名、水利10名);
南通市40名(支農16名、支醫2名、扶貧20名,水利2名);
連云港市50名(支教16名、支農8名、支醫5名、扶貧19名、水利2名);
淮安市50名(支教10名、支農5名、支醫11名、扶貧24名);
鹽城市50名(支教21名、支農9名、支醫6名、扶貧11名、水利3名);
揚州市35名(支教5名、支農9名、支醫4名、扶貧14名、水利3名);
泰州市35名(支教18名、支農4名、支醫1名、扶貧11名、水利1名);
宿遷市90名(支教23名、支農22名、支醫7名、扶貧27名、水利11名)。
二、招募對象及基本條件
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蘇籍2018年應屆畢業生、2016年及2017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江蘇籍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1. 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 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具有敬業奉獻精神,自愿到農村基層工作。
2. 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能如期畢業。
(1)從事支教工作的須是師范類專業或其他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須取得教師資格證;
(2)從事支農工作的須是農業類、林業類、畜牧養殖類等相關涉農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從事支醫工作的須是醫學類、藥學類、公共衛生類等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并須符合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要求;
(4)從事扶貧工作的須是公共管理類、社會政治類、中文文秘類、藝術類、法律類、城建規劃類、建筑工程類、財務財會類、環境保護類、經濟類、工商管理類、商務貿易類、計算機(大類)類等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5)從事水利工作的須是水利工程類等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6)各地具體招募崗位及要求詳見招募計劃表,具體專業參考《江蘇省2018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 身體健康。
4. 本科生和專科生年齡為27周歲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碩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5. 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優秀團干部、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先。
三、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按照個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公示、決定錄用等程序進行。
1、7月27日-7月31日,個人網上報名。
2、7月27日-8月1日,各有關市“三支一扶”辦對個人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選。
3、8月8日,全省統一組織筆試,在南京、徐州、南通、淮安、鹽城五市設立考點。
4、8月中下旬,各有關市“三支一扶”辦組織實施面試、考察、體檢,并將擬錄用名單報省“三支一扶”辦。
5、9月上旬,由省“三支一扶”辦統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七天。公示結束后,由各有關市辦理錄用手續。
四、政策待遇和保障
為保障各項待遇的落實,服務期內,省財政統籌中央補助資金,按每人每年2.2萬元的標準下達專項補助經費,并給予當年新招募人員2000元一次性安置補貼,不足部分及超出省下達的招募計劃自主招募“三支一扶”人員所需經費,由所在縣(市、區)財政承擔。“三支一扶”人員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 服務期間待遇保障
1. “三支一扶”人員在服務期間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的標準,確定工作生活補貼標準,按月發放。福利享受服務單位在編人員同等待遇。
2. 從起薪之月起,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繳納住房公積金、計發住房補貼,以其工作生活補貼標準作為繳納基數。個人繳納部分由發放工作生活補貼的單位負責在個人補貼中代扣代繳。
3. 為服務期間的“三支一扶”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相關費用納入財政給予的工作生活補貼范圍。
4. 按照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員一次性安置費補貼。
5. “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間的人事檔案原則上由所在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管理,戶口落戶在服務所在地縣(市、區)政府所在地或根據本人意愿轉回原籍,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所在單位。
(二)服務期滿優惠政策
1. 每年拿出一定數量的公務員職位、事業單位崗位、省、市屬國有企業職位,專門定向招錄(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2.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在3年內報考省內高校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在服務期內學校應為其保留入學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專科學歷畢業生,可免試入讀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3. 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自主創業的,納入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政策支持范圍,為其自主創業提供政策咨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等“一條龍”服務。按照有關政策,對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可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通過各種形式靈活就業的,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4. 服務期滿“三支一扶”人員自主擇業的,由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服務;組織參加職業資格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或就業見習,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等;對服務期滿后長時間未就業的“三支一扶”人員進行重點幫扶。
5.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進入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由接收單位按照所聘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確定工資待遇。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員,其服務期限計算工齡。在今后晉升中高級職稱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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