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
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 招募工作的通知
龍人社〔2019〕146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去、到基層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經受鍛煉,促進基層教育、農業、衛生、扶貧等社會事業發展,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打贏脫貧攻堅戰、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作貢獻,根據《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19〕5號)和《中共龍巖市委組織部 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關于實施2017-2020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龍人社〔2017〕216號)精神,2019年我市擬招募230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各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服務期限2年。現就做好招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募對象
省派招募對象為2019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的應屆及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市派招募對象為2019年龍巖市內全日制普通高校、龍巖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龍巖生源的應屆及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二、招募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分配,志愿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一般不超過25周歲(即在1994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即在1991年7月31日后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往年已參加過“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不可再次報名。
(四)具有正常履行服務職責的身體條件,須在派遣上崗前(7月底)通過規定體檢,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未能按時通過體檢的,取消派遣資格。如不能保證協議內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五)報名人員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和崗位要求的其它專業證書、資格證書(支教崗位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若未獲得畢業資格和相應證書,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三、崗位分配
全市計劃招募230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其中省級90名,市級140名。具體崗位信息及要求見附件1。
四、組織招募程序
從2019年起,我市市級“三支一扶”計劃與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同步實施,統一標準,依托福建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網址:http://rst.fujian.gov.cn/fjbys/,以下簡稱公共服務網),采取網絡報名及系統審查考核的招募方式。
(一)組織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5月6日8:00至5月20日18:00。
2.報名方式: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公共服務網,進入“服務平臺”,通過“個人注冊”生成的賬號、密碼登錄,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逾期無法報名。
3.報名材料:報名人員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詳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上傳資料具體如下:
(1)個人照片。個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2)往屆畢業生就業情況佐證材料。往屆畢業生須上傳本人《就業報到證》原件。
(3)資格證書。“支教”崗位報名人員須上傳本人教師資格證書或相關部門出具的成績單及是否通過考試的結論材料。應屆畢業生可放寬至體檢或崗前培訓時現場提交。
(4)困難狀況佐證材料。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特困人員高校畢業生由公共服務網通過大數據比對自動審核,系統顯現“校驗通過”的報名人員不需要上傳材料。“校驗不通過”但報名人員認為自己符合條件的,需上傳以下相關材料,由報考崗位所在縣(市、區)人社局在審核量化評分環節進行人工審核: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供加蓋所在縣(市、區)扶貧部門公章的本人家庭《扶貧手冊》或所在縣(市、區)扶貧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城鄉低保家庭高校畢業生:須提供經年審的本人家庭《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若本人不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內,還需提供所在家庭戶口簿)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特困人員高校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證》或所在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同等效力材料。
(5)優先派遣佐證材料。屬于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高校畢業生、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高校畢業生,可上傳本人《退役大學生士兵證》、《殘疾人證》、表彰證書作為同等條件下優先派遣依據。
4.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認真閱讀報名公告后,嚴格按照招募崗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詳實準確地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相關材料。
(2)選擇崗位時,請注意區分市級崗位與省級崗位,且每位高校畢業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3)報名人員對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名和派遣資格。
(二)審查考核(5月6日至6月20日)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報名同期,由報名人員所在院校按照《福建省2019年“三支一扶”計劃省內高校畢業生審核辦法》(登錄公共服務網查詢,下同)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統一進行考核評分。各院校于6月20日前完成考核并通過公共服務網提交至報名崗位所在縣(市、區)人社局復核,紙質材料簽章后統一報送龍巖市人社局。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報名同期,由市人社局按照《福建省2019年“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審核辦法》(以下簡稱《省外高校審核辦法》)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由報名人員下載打印本人《報名表》、《省外高校審核辦法》(登錄公共服務網下載)一并提交所在學校院(系)審核。畢業生所在學校院(系)按照《省外高校審核辦法》要求審核畢業生情況,如實填寫《福建省2019年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省外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報名人員考核匯總表》,簽章后于6月20日前寄送或傳真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復核有關材料后代院校進行考核評分。
(三)確定派遣人選(6月20日至7月31日)
1.審核量化評分。各縣(市、區)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量化評分情況進行復核。
2.確定體檢人選。各縣(市、區)人社局在滿足招聘崗位要求的前提下,按照評分結果從高到低確定初步體檢人選, 在分值相同情況下,按照入學前戶口所在地優先、專業匹配情況優先、專業成績排名情況優先、退役大學生士兵優先、殘疾畢業生優先、少數民族畢業生優先和獲得校級及以上表彰、院(系)表彰的畢業生優先的原則,確定體檢人選。如第一體檢人選自愿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第二人選遞補為體檢人選,以此類推。
3.組織體檢。各縣(市、區)人社局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人選的名單、時間,通過公共服務網和市、縣(市、區)人社局官網及龍巖市人力資源市場網公開發布。
4.人選備案。市人社局將各縣(市、區)經體檢合格后確定的人選名單報省“三支一扶”辦備案,經備案同意后,確定為擬招募人選。不符合招募對象和條件的,將取消招募派遣資格。
5.人選公示。經省“三支一扶”辦備案同意的人選名單,在公共服務網、龍巖市人社局官網和龍巖市人力資源市場網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
(四)崗前培訓和出征派遣(8月15日前)
市人社局統一組織派遣對象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后舉行出征儀式,派遣“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服務地報到,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崗服務后,原則上不得調整服務單位。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將及時在公共服務網、龍巖市人社局官網和龍巖市人力資源市場網公布。
五、政策保障
(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間,每月生活補貼標準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確定(2019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358.65元);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按照每人2000元標準,給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安家費補貼。
3.到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的縣(市、區)的鄉(鎮)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具體按原省人事廳、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76號)文執行。
4.各縣(市、區)、各高校可根據實際,制定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的具體措施,提高保障水平。鼓勵有條件的單位,比照所在服務單位相同崗位工作人員,落實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2年(足年足月足日)服務期滿后,服務協議自動終止,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5%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自然減員空崗,可用于聘用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市、縣相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拿出一定數量的崗位公開招聘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
3.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單位崗位要求并愿意繼續在我省農村基層工作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免于參加統一招考,由接收單位報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核準相關手續。各地在實施招聘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縣鄉農技推廣機構就業、鄉鎮衛生院就業等基層緊缺人才補充計劃,組織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時,要設置“專門崗位”面向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招考,或按規定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4.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及衛生計生委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幫助辦理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順利參加考試。具體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關于做好我省支醫“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試用工作和參加執業醫師考試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閩人發〔2007〕156號)文執行。
5.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6.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服務,并建立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專門人才數據庫,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幫助其落實就業單位。有創業意愿的,及時納入當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等,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參加工作時間按其到基層報到之日起算。其中: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重復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六、經費保障
(一)省級“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體檢、培訓、生活補貼及保險等所需費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經費由省財政安排專項經費支付,并按照《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二)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崗前培訓費用由市級承擔,體檢及人身意外險費用由各縣(市、區)承擔,根據《龍巖市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龍人社〔2018〕549號),可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三)市級“三支一扶”計劃畢業生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及一次性安家費補貼由市財政和畢業生服務所在縣(市、區)財政各承擔50%。
(四)根據《福建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畢支〔2019〕5號),各縣(市、區)可向當地財政申請一定經費作為“三支一扶”專項工作經費,并對為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提供免費就業服務的人才服務機構和職業介紹機構,給予適當經費補助。
七、管理服務
(一)各縣(市、區)應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原則,堅持培養和使用相結合、管理和服務相結合,加強“三支一扶”畢業生的安全健康管理,做好畢業生戶口、檔案、組織關系接轉、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務期滿考核及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對招募工作不負責、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市人社局將調減其今后的招募計劃,直至停止招募。
(三)各縣(市、區)應于7月31日前將《2019年龍巖市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擬派遣人員匯總表》(附件2)報市人社局(隨報電子版)。
(四)市、縣(市、區)人社局“三支一扶”業務經辦部門聯系電話為:
龍巖市:0597-3298291
新羅區:0597-3296663
永定區:0597-3256516
漳平市:0597-7536016
上杭縣:0597-3316695
武平縣:0597-3230836
長汀縣:0597-6832096
連城縣:0597-3128789
龍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4月29 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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