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廳函〔2019〕226號
各市州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教育局、水利(務)局、農業農村(農牧)局、衛生健康委、扶貧局、團委: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青辦發〔2017〕43號)精神,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九部門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8〕40號)安排,結合我省實際,現將2019年我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招募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省委十三屆四次、五次全會精神,全面實施“五四戰略”,奮力推進“一優兩高”,緊緊圍繞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堅持穩定規模、優化領域、改進管理、提升質量、強化保障、精心組織實施201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為基層各項事業發展提供人才支持,促進人才資源向艱苦邊遠地區、向基層一線流動。
二、招募數量和名額
2019年,全省計劃招募1100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具體名額分配如下:
西寧市140人,海東市140人,海西州100人,海南州150人,海北州140人,黃南州140人,果洛州140人,玉樹州150人。其中,向貧困程度深、幫扶力量弱的貧困村分配100人。
三、服務類型、招募對象和條件
(一)服務類型
招募到的縣(市、區、行委)以下鄉鎮基層單位“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需開展支教、支農(含農技特崗、支林、水利)、支醫、扶貧開發、公共就業和社會保障等服務。
(二)招募對象
青海省戶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2018年6月以后畢業的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西寧市、海東市招募對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
(三)招募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
2.有較強的敬業和奉獻精神,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3.自愿到基層服務,服從組織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所學專業與“三支一扶”服務類型需求一致或接近,并符合招募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6.已參加過“三支一扶”、大學生“村官”、“青南計劃”(含基層專項)、“西部計劃”、“特崗教師”等基層服務項目期滿的高校畢業生不得報名參加。
(四)服務期限
“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后方可獲得相應服務期滿證書并自主擇業。
(五)管理服務
1.“三支一扶”人員人事檔案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縣(市、區、行委)的公共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黨團組織關系轉至服務單位。
2.縣(市、區、行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及時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員簽訂《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協議書》(見附件4),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三支一扶”人員享有服務協議規定的各項權利,要履行服務協議的各項義務,不得單方中止協議或擅自離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要提出申請,經市(州)“三支一扶”辦公室同意并報省“三支一扶”辦公室批準后,終止服務協議。
3.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員試用期6個月(含在服務2年內),試用期滿、經服務單位考核合格的,留任繼續服務;不合格的及時解除協議。
4.各縣(市、區、行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協調各服務單位為“三支一扶”人員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安排好食宿、交通、休假、安全等基本生活條件,同時加強對他們的培養與日常管理,了解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情況,解決他們的實際困難,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縣(市、區、行委)“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
5.各縣(市、區、行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聚焦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戰略部署,將新增招募“三支一扶”人員安排到鄉(鎮)基層單位和貧困村接受鍛煉,各級部門和單位不得以各種名義進行截留和借調。
6.“三支一扶”人員在崗服務期間生活費補貼、交通費補貼、社會保險費、一次性體檢費仍按現行標準和渠道發放?h(市、區、行委)財政部門要按時足額撥付在崗“三支一扶”人員生活費、交通費,繳納社會保險費縣(市、區、行委)承擔部分。所有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均按照屬地化原則參加社會保險,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納、停保、轉移等工作由“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崗位所在地區辦理。
7.根據《青海省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卡“一卡通”應用服務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9〕14號)精神和省人社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卡在人社業務領域應用的通知》安排,全省在崗服務的“三支一扶”人員生活補貼需通過社會保障卡的金融功能進行發放。請各市(州)做好宣傳和社保卡信息采集工作,于8月底前將2018屆招募在崗和2019年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員社?ㄐ畔笫d人力資源市場處。社?ㄉ觐I及激活流程(見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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