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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慈善的起步相對西方一些發達國家而言是略晚的,中國慈善近些年來也面臨著很多挑戰,與慈善相關的一些熱點話題也在近兩年的公務員考試中頻頻出現,所以當下出臺的中國首部《慈善法》也值得各位考生去關注。下面,考試吧公務員考試網就來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中國首部《慈善法》。
1.《慈善法》的梗概內容
《慈善法》共12章112條,涉及慈善組織的申請登記、監督檢查和個人發布求助等問題。其中明確了慈善組織、捐贈人、受益人三類慈善活動主要參與主體,享受稅收優惠的權利;明確了對開展扶貧濟困的慈善活動要實行更特殊的優惠;允許企業捐贈結轉以后三年扣除。
2. 《慈善法》出臺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慈善事業已經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社會捐贈量2014年突破千億,建立的慈善項目達數百萬個。與此同時,慈善捐贈標的日趨多樣性,已經擴大到股權、有價證券、知識產權等經濟發展的新產物。然而,隨著慈善事業的快速發展,慈善稅收優惠配套機制不足等問題開始暴露,慈善組織對于稅收優惠政策的呼聲也越來越高。比如說,企業捐贈通過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進行捐贈,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可以從其當期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但是企業如果捐得多了,遠遠超過當年利潤總額12%,能夠享受的優惠就顯得不足了。這樣就大大的減退了企業捐贈的積極性。另外,對于慈善組織、捐贈人、受益人的優惠在整體上沒有形成統一制度,對扶貧濟困這樣更需要國家扶持的慈善領域還沒有特殊的傾斜政策,這樣也導致了整個慈善系統的操作沒有一個標準的章法可依,讓整個慈善活動進行的不夠規范。
這樣高速發展的慈善事業,急需更為完善的稅收優惠政策、更為明確統一的制度來助力。而首部《慈善法》就是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之下應運而生的,《慈善法》中明確慈善組織、捐贈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稅收優惠、明確了企業慈善捐贈結轉制度。這些制度安排,能夠很大程度的現實慈善的規范統一化管理、以及提高企業參與慈善的積極性,將極大地推進慈善事業發展。
3.如何確保《慈善法》中優惠政策落地
第一,做好頂層設計。研究在慈善法和現有稅法框架下,按照財稅體制改革的整體要求,推動出臺加強慈善組織稅收優惠和監管的指導性意見,分層分步地推進和完善慈善組織稅收優惠政策。確立利用稅收來引導和規范慈善組織發展、強化稅收杠桿作用的指導思想。
第二,完善現有稅收政策體系。根據慈善組織在辦理稅收優惠有關事項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認定、非營利組織自身收入免稅資格認定等現有制度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現有稅收政策體系,建立和完善原則清晰、標準明確、易于操作、便于監管的慈善組織稅收政策體系,并按照慈善法的規定進一步落實新的稅收優惠。
第三,建立政府綜合監管機制。建立健全財政、稅務、民政等多部門聯合的信息共享和綜合監管機制,加強對慈善組織的財產、活動、內部治理、信息公開的監管,確保稅收優惠不被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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