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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背景*
2017年7月,百度AI開發者大會現場連線視頻中“李彥宏乘坐無人駕駛汽車上北京五環”的消息引發關注和疑問。針對“目前我國法律是否允許無人駕駛汽車上路?違法與否、會不會被處罰”等問題,有交管局內部人士表示,現行法規并不允許無人駕駛上路。北京交通大學中國交通運輸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紅昌也向記者表示,按照現行規定,車輛需要在交管部門登記注冊才可以上路,而目前我國沒有無人駕駛汽車的相應立法,故只能適用既有管理法規。
對此,公眾的意見則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應當支持創新,無人車不上路,就永遠也無法知道上路會出現什么問題;還有一派則認為,把試驗車開上公路是一種極不負責的行為。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在目前我國還沒有對無人駕駛汽車進行相應立法,也就是說沒有明確法規依據的前提下,“參照”現行有人駕駛汽車的相關制度依據對其進行衡量,那就只能定義成“違法”。但反過來說,對于企業或民事活動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對無人車上“五環”,既沒有明確禁止性法規,更缺少具體針對性的處罰標準,所有的“參照”未免都有些牽強。
創新已明明白白觸到了現行監管和法律的瓶頸之處。倒退回去是不可能的,因為創新是大勢所趨。唯有在科技創新不斷突破的同時,立法創新和監管創新也同步跟進才是明智之舉。而若沒有后者的跟進,創新本身也會進退兩難——測試吧,違法,公眾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不測試吧,創新永遠無法跳開實踐驗證這一環節。
實際上,立法和監管如何對待創新,此前李克強總理以微信為例已做出了明確回答,那就是要保持“包容審慎”的態度。換言之,既要防范不可承受的風險,更不能貿然一棍子打死。值得欣喜的是,國內很多創新正朝著這一目標前進。比如共享單車的確存在亂停亂放、青少年使用安全隱患等問題,但各個城市通過出臺管理規范,正在大大降低其風險,發揮其便利生活的積極效應;比如無人機屢屢出現擾亂機場空域的情況,但在相關監管辦法出臺后,很多企業啟動了電子圍欄技術,使得“禁飛區”有了技術保障……未來,還會不斷有突破我們想象力的創新出現,一套監管體系想永遠管用是不可能的,唯有讓社會治理與科技創新形成同步共振,才能平衡創新帶來的進步與風險。
[對策措施]
鼓勵發展人工智能,需要有相應的法規政策支持。比如,對于即將進入現實生活的自動駕駛汽車,該如何為其提供研發與應用支持,應當成為政府部門的重要議題。
法規不可缺失,上路試驗自動駕駛技術的企業,同樣不能無視道路規則和公眾安全。例如,企業應當定期披露自動駕駛技術的進展,對上路的測試車輛應進行清晰標識,以及提前告知公眾測試路線和時間,等等。否則,法律存在盲區,企業又進行“盲測”,就是以犧牲公眾的人身安全為科技進步的代價。
資料來源:
錢江晚報:百度無人車上路,法規不能有盲區
廣州日報:百度無人車這張罰單“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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