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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一重大判斷,明確指出這個新時代“是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斗、不斷創造美好生活、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時代”,并要求“全黨同志一定要永遠與人民同呼吸、共命運、心連心,永遠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
不斷滿足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需要,是黨的十八大后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思想。2013年8月底,習近平總書記在遼寧考察時指出,“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2015年2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一個會議上指出要推出一批能叫得響、立得住、群眾認可的硬招實招,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使人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這“三感”是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整體性展示,它深刻反映了黨中央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對怎樣更好地滿足人民期待作出的時代回應。
[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的本質]
自古以來,人們對美好生活既有質樸純真的共同向往,又因受到文化傳統、社會環境、經濟條件等因素的制約,而對其產生不同的理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人們能夠認識美好生活的本質,根本上得益于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人民追求和創造美好生活的偉大實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這個新時代是不斷創造美好生活的新時代,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新時代,也是美好生活的本質得以進一步彰顯的新時代。
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美好生活同樣如此。實踐活動一方面使人的現實生活與動物式的自然生存區別開來,另一方面使美好生活在現實生活中得以實現。就人的生活層次而言,美好生活是在基本的生活條件滿足之后,所要實現的更高層次的、更高要求的生活狀態。在當前,美好生活狀態既包括更高的物質文化生活狀態,又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更高的生活狀態。對所有這些生活狀態的創造和滿足而言,勞動實踐是關鍵。習近平總書記說,人世間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勞動來創造。所以,由辛勤勞動所創造的美好生活是實實在在的、現實的生活。世界上沒有抽象的美好生活,也沒有憑空產生的美好生活,抽象的和憑空產生的美好生活只能出現在幻想中。
[新時代人民美好生活的內在構成]
美好生活是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社會生活、文化生活、精神生活等廣泛生活領域在內的一個有機整體。這個有機體中,各個生活領域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為美好生活提供充足的動力和養分。人民既是這個美好生活的創造者,又是這個美好生活的享有者。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這個美好生活能夠實現的關鍵,是人民謀求并實現美好生活的主心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創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這三者作為相互關聯的有機整體,回答了新時代創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實踐,是為什么人、由誰領導、走什么路的問題。
美好生活是每個人能夠獲得自由而全面發展的生活狀態,是每個人都能夠擺脫各種內在和外在的限制與束縛,獲得人的自由全面發展。對個人而言,新時代美好生活就是要在發展的動態過程中,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歷史方位中,創造一切內在和外在條件,最終使每個人盡可能處于自由而全面發展的狀態,這包括使每個人的才能盡可能得到發揮,每個人的需要盡可能得到滿足,每個人的人格盡可能得到完善,每個人的尊嚴盡可能得到尊重。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者的關系]
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者涵義不同但又存在緊密關系。從人民對美好生活的訴求來說,獲得有量的多少差別,幸福有質的高低差別,在感知上兩者既有交合又有不同。一方面,人民需要有更多的獲得,沒有物質文化等方面的獲得,幸福生活就失去了基礎;另一方面,獲得與幸福又不是直接對應的,獲得多不等于幸福指數高,生活是否幸福不是由獲得多少的數量來決定的。安全感對獲得感、幸福感具有保證意義。沒有安全作保證,獲得多了也有失去的危險;失去安全保證,生活幸福無從談起。有了獲得,追求幸福,必然對安全形成訴求。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整體性揭示,正是基于人民向往美好生活需要的內在邏輯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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