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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東莞近日宣布,從今年3月1日起, 買家在樓盤認購后,“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也就是說,以后大家在東莞買房也可以像在網上購物時一樣,在規(guī)定期限內可以提出“無理由解除認購書和退回定金”。東莞是國內目前唯一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申論熱點獨家模擬預測題及詳細解析
【模擬預測題】
【說到買房子,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有很深的體會,尤其是對于那些曾經有買房經歷的伙伴們來說更是印象深刻,其中有些是慶幸自己當初的明智之舉,而有些是毀的腸子人都要青了,因為有時候大家在看房過程中,也許頭腦一熱,一時沖動交付了買房定金,但隨后回家與家人商量意見不統(tǒng)一,又后悔了,但房產商你不買房,是不會退定金的。現在可以無理由退房了,請就此事談談你的觀點?】
1月11日,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聯合市工商局發(fā)布東建房(2019)1號文:關于推廣使用《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范本)》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中最受關注的一點是,東莞創(chuàng)新性提出了買家在樓盤認購后,“兩天內可無理由退定”。公開報道的信息顯示,截至目前,東莞是國內唯一正式出臺“無理由退房”政策的城市。
要點解讀
01杜絕“霸王條款”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與東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針對商品房銷售過程的常見共性問題,聯合制定《東莞市商品房認購書(范本)》(以下簡稱“認購書范本”),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推廣使用。
通過督促開發(fā)企業(yè)履行信息公開和告知提示義務,提醒買受人充分知情、理性購房和增強契約精神,明晰商品房基本狀況中涉及土地用途、房屋規(guī)劃用途等易被忽略或誤導的重要信息,促使買賣雙方在自愿、平等條件下充分協(xié)商完成交易,杜絕“霸王條款”,按合同精神履行各自主體責任。
02避免激情購房糾紛
《通知》中明確,通過設置“乙方(買受人)可在認購書簽訂之日起兩個自然日內以書面形式提出解除認購書退還定金,如雙方尚未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甲方(出賣人)應當解除本認購書并退還定金”及“若存在甲方退還定金情形的,甲方應在乙方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退還定金”的格式條款,旨在為買受人提供一個冷靜期和緩沖期,避免非理性購房風險,以最大限度減少后續(xù)合同糾紛。
這意味著,以后買房也能跟網購一樣,享受指定期限內無理由退定了。
03鼓勵開放商使用
對自愿使用該認購書范本并加入東莞市房地產業(yè)協(xié)會協(xié)議倡議成立的“東莞市房地產企業(yè)誠信聯盟”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東莞市住建、工商等多部門將實行“扶優(yōu)”政策及聯合激勵措施。
目前,市房協(xié)已積極開展“誠信聯盟”的籌備工作。據悉,已有一批房企自愿加入“誠信聯盟”,預計“誠信聯盟”將在該認購書范本正式啟用前啟動運行。
01杜不得與買受人另簽協(xié)議
東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提醒,使用該認購書范本的開發(fā)企業(yè),不得與買受人另行簽訂補充協(xié)議改變該認購書的實質性條款;開發(fā)企業(yè)與買受人可以針對該認購書范本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經協(xié)商一致后,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補充約定的內容不能改變該認購書范本的實質性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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