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外一家投資 咨詢機構發布報告稱,京東商 城銷售額存在虛報,也就是 傳說中的“刷單”。實際上近年來 伴隨網購的火爆,有關電商平臺“刷單”的 報道也屢見報端,不絕于耳。
多數年輕人都曾有 過電子購物的經歷,上網 購物只需輸入關鍵詞語就 能輕松挑選所需商品,既方便快捷 又免除了逛街之苦,深受年輕一族喜愛。
然而,電子商務的火爆也讓 不少商家動起了“歪腦筋”,通過虛假方式進行“刷單”,其目 的就是提高商品的銷量、影響力和好評度。實際上,電商“刷單”現象早已不是行業秘 密,有的商家甚至堂而皇之地在網上招聘“刷單師” ,更有甚者干脆委托中介公司進行操作。就連京東集團公關部總監康健也承認 “電商刷單并非新鮮事物,在行業是長久存在的”。
“刷單”行為不僅誤導了消費者跟風購買, 而且違反了誠實信用的商業規則,在 企業之間構成了不公平競爭。為此,主管部門和各大電商平臺都采取了積極措施對“刷單”行為進行打擊, 例如加大處罰力度,與快遞公司聯合打擊沒有實物的空包裹等等。然而,“刷單”行為并沒有因此而收斂。
筆者認為,要想遏制 電商賣家“刷單”行為,除了“重罰”以外,更 要通過“立法”進行規范。
首先要通過“重罰” 對違規者進行嚴懲。目前電商“刷單”已經形成了一個產業鏈,鏈條上既 有電商賣家、虛假消費者,也有中介公司和物流公司。因此嚴懲 違規刷單者,也應從每個環節入手,不留死角 。工商部門發現違規者,要嚴肅處罰電商經營平臺直至吊銷營業執照,郵電部門發現快遞“空包”,要嚴肅處罰物流公司。對于電 商平臺而言,也應組織網上監管人員,定期進行抽檢,加強售后體系和運營部門的聯動,對虛假刷單的賣 家處以10倍甚至數十倍的懲罰,嚴重違規者 甚至扣留商家違約金。
其次要通過“立 法”規范市場秩序。嚴懲重罰雖 然也能夠發揮震懾作用,規范賣家行為,但其治理作用仍然 是有限的。規范電商市場秩序,最終還是要回 到法律的軌道,通過立法治理,推進 電子商務健康發展 ,既讓受損者 得到賠償,又讓獲利者付出法律代價。
可喜的是,今年3 月底國家商務部已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流通法》(草案征求意見稿),其中 第四十條明確要求:開辦者應當建立交易場所內交易信用評價制 度和信用披露制度,并禁止場內經營者自行或通過他人虛構信用評價。我們期待著這 部法律能夠盡快頒布實施,用法律的手段打擊刷單行為,用法律的途 徑構建信用體系,用法律的思維規范市場秩序,讓電子商務 盡快在“互聯網+”的風口浪尖扶搖 直上九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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