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種一粒粟,秋收萬顆子。伴隨著三月的微風,2021公務員聯考落下帷幕。根據考生回憶,省考申論(執法類)某道題要求針對“消費維權情況”反映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近年來,隨著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的不斷壯大發展,以及國家維權宣傳活動的深入,我國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意識不斷深化,消費者維權案件逐年增多。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從消費需求視角來看,當前我省已經進入消費結構加快升級、消費拉動經濟作用明顯增強的新階段。然而,消費領域仍然存在一些突出問題。防疫產品價格和質量問題突出;“直播帶貨”新問題層出不窮;“雙11”復雜規則難壞“尾款人”;酒店、旅游、出行退訂糾紛多;長租公寓接連爆雷跑路;未成年人網游充值、打賞退款難等等,嚴重影響這我們的消費質量和消費體驗。
當前的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著“傳統的消費痼疾未除,互聯網等新經濟的崛起、新消費領域的不斷拓展又帶來了很多新型消費糾紛”這樣一種新局面。這要求舊的問題要加速解決,新的問題則要在法律、政策的修訂和完善乃至資源投入等層面,作出新的調試。整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應有更敏銳、高效的優化和完善意識與能力。
省考申論(執法類)在主題上聚焦消費維權,直接擊中人民群眾生活中面臨的痛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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