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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四川人事考試網發布的《2017下半年四川眉山公務員考試公告》得知,2017下半年四川眉山市公務員考試時間如下:
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7年9月23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7年9月26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報考信息表、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公務員局(地址:東坡區學士街268號2-5辦公室,電話:38168528)。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7年11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閱卷工作采用自動化系統處理分數,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7年11月下旬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眉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mspta.gov.cn)和眉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scms.hrss.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成績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