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9月15日印發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我國將有規劃地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以房養老”的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計劃,有望明年一季度出臺。
住房和養老,中國人最關注的兩大民生焦點一經結合,社會輿論便“炸開了鍋”。與“延遲退休”引發的輿論沖擊波一樣,熱議“以房養老”的背后,透射出公眾的養老焦慮——我國現有的養老保障體系,到底能不能在即將到來的人口老齡化沖擊下,穩穩撐住?
肇始于上世紀90年代的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好似一道分水嶺,帶來了一系列的利益扭轉——改革前數以萬億計的“歷史欠賬”誰來補償?“現收現付”的養老保險模式下,2萬多億元“個人空賬”怎樣做實?繳納保險的勞動人口日漸縮減,領取養老金的人群正在擴大,怎么保持收支平衡?城鎮職工、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農村和城市居民等群體間的養老保障差距如何縮小?
當銀發浪潮襲來,尤其是隨著上世紀“嬰兒潮”時期出生的“60后”即將步入退休年齡,20多年養老改革中沒有解決的問題,正在被推向前臺。
這些問題繞不開,也躲不掉。“延遲退休”、“以房養老”等微調式改革恐難力挽狂瀾。唯有從養老保障模式本身的根本性問題入手,在新一輪改革攻堅中,根據新的發展形勢作出新的調整。在這個過程中,沒有什么比政府的政策選擇更為關鍵。
雖然,化解13億中國人的養老焦慮不能只依賴政府,但是調整二次分配的利益格局,卻是政府的不二職責。填補養老金的歷史欠賬,是依靠國有資產的劃轉和返還,還是要讓已達退休年齡的勞動者再多交幾年養老金;緩解社保基金的收支壓力,是靠政府加大投入并提高基金運營效率,還是要讓老百姓抵押出平生最大的家庭固定資產(房子),縮減代際財富積累。在這些關節點上,政策的取向必須明確。
很多人擔憂,“以房養老”會不會進一步拉大本已存在的收入分配差距。這同樣取決于政府的政策選擇。將房產與養老捆綁,到底能使哪部分群體受益,改革中間的“制度縫隙”能不能好好填補,是任由問題發生了再去善后,還是重視“頂層設計”在制度建立之初就嚴控風險。這一切,都有待各級政府通過改革實踐給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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