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深圳市公務員考試常識的題目有了比較新的變化,總體來說,今年的題目特別簡單,從以下幾個真題當中可以看出這些特點。
一、法律考查經濟法,內容體現綜合性
第7題,深圳市威海公司是一家依法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在威海公司,( )有權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
A.董事長
B.董事會
C.監事會
D.股東會
【答案】D。解析:公司法第37條,股東會行使的職權當中包括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
本題是在公司法剛剛修訂的情況下出題的,但是并沒有考查討論比較火熱的出資額問題,所以經濟法的考查是一個方向,題目的考查可能是熱點背后的一些問題。除此之外,第3題也考察了經濟法的內容,涉及經濟組織的責任承擔問題。
二、萬變不離深圳
15.在香港回歸祖國15周年之際,中央政府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強內地與香港合作。措施包括賦予深圳( )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優惠的稅收政策,實行比經濟特區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試政策。
A.鹽田
B.赤灣
C.前海
D.蛇口
【答案】C。
本題考查深圳的政策與發展,這也是深圳公務員考試當中最大的一個特點,無論是考查時事政治還是考查基本理論知識,都會與深圳廣東的基本情況相聯系,要求廣東考生對于深圳的基本情況有一定的了解。可謂,萬變不離深圳。
三、時政熱點十分簡單,直來直往
第6題,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發布,《決定》明確了(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
A.政府職能改革
B.宏觀調控體系改革
C.行政體制改革
D.經濟體制改革
【答案】D。解析:《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今日發布,《決定》明確了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全面深化改革,必須立足于我國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個最大實際,堅持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這個重大戰略判斷,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本題直接考查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內容,是非常簡單的挖空式考法,對于政策少有理解的考生都不會失分。
四、理論考查,簡單的陷阱
第9題,廣東省司法廳對深圳市司法局的監督屬于( )。
A.職能監督
B.主管監督
C.司法監督
D.審計監督
【答案】B。這道題目考查行政管理的監督分類,其實是很簡單的一道題目,但是由于這個機關的特殊性會造成同學們的誤讀,認為答案選C,雖然本題當中是指司法廳對于司法局的監督,但是這兩個機關都不是司法機關,而是行政機關,所以這個題的答案是主管監督,并非司法監督。題目很簡單,但是還是要注意一些容易混淆的問題。
第5題,根據《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下列( )不屬于公務員在機關外兼職應符合的條件。
A.因工作需要
B.非領導職務公務員
C.經有關機關批準
D.不領取兼職報酬
【答案】B。解析:《公務員法》第42條,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準,并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本題考查公務員的兼職限制,但是本題是一個選非題,越是簡單的題目越容易放松審題,所以,不管題目簡單與否都要認真審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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