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農商銀行是在原長治市城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基礎上改制組建,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掛牌開業的長治市第一家農村商業銀行�,F有1個營業部、18個支行、5個社區金融店,網點覆蓋全部城區,是辦理銀行業務最方便的銀行,老百姓認可的“好銀行”。目前,我行總資產規模達到100多億元,網點及業務也在不斷拓展,婁煩、陽城、永濟、屯留等7個村鎮銀行正在籌建中。全行上下一心、勤奮進取,努力將我行打造成現代化的優秀商業銀行。
我行目前已基本完成了德國IPC微貸技術的本土化,并且扶持了數千戶商戶及家庭,為長治地區的經濟繁榮作出了巨大貢獻。為進一步適應我行小微業務快速發展的要求,全力打造一流的服務品牌,根據業務發展需要,長治農商銀行公開招聘30名微貸客戶經理。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5周歲以下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應當在2014年7月之前畢業,并獲得國家認可的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和學位證,以及相關的資格證書。
三、報名的基本條件
(一) 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即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國家認可的畢業證和學位證,專業不限。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無慢性病史,無家族性、遺傳性精神病或傳染病史。
5.吃苦耐勞、甘于奉獻、能承受金融行業的工作壓力。
6.有較強服務意識及團隊協作精神,工作認真負責,作風正派,具備良好職業操守。
7.具備較強的邏輯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文字寫作能力。
8.具備良好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能熟練使用計算機辦公軟件。
9.遵紀守法,無違規違法等不良記錄。
(二)專業及學歷要求
專業要求:無限制
學歷要求:全日制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三)其他說明
1.本地生源的學生將予以優先考慮;
2.對愿到長治周邊縣區工作的優先考慮;
3.應聘者未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四、招聘崗位職責
1.負責進行市場信息的調研、收集與分析,通過積極的“掃街”式市場營銷,發現和開發潛在的以小微貸款為主的各類金融客戶。
2.負責我行小微信貸產品的市場推廣與宣傳。進行微貸產品研發。
3.負責接受客戶的貸款申請并展開調查分析工作,整理客戶信息后向審貸會陳述。
4.定期進行客戶拜訪和有效聯絡,鞏固和發展與客戶的關系,向客戶提供金融服務建議,并負責貸款客戶的貸后管理、維護和收回工作等。
5.積極參加業務培訓,學習經濟、金融、營銷、法律等知識,持續提升綜合能力。
6.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五、招聘程序及時間安排
招聘分為報名、初選、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體檢、聘用七個階段。
(一)報名
本次招聘接受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F場報名時間為2014年4月20日,地點為:長治學院北校區就業辦公室,請各位考生提前下載并打印好報名表;網上報名時間截止2014年4月25日,請各位考生填寫好報名表后和個人簡歷一起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和附件名稱均為“姓名+聯系方式”。
(二)初選。將對應聘者進行初選,并確定參加筆試人員名單。
(三)筆試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應持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參加筆試。除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無計算工具的手表、橡皮外,其他物品均不得帶入考場,否則,以舞弊論處。
(四)面試
根據筆試情況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資格審查
我行工作人員對通過面試人員的身份及所提交資料的完整性及真實性進行審查,并對報考人員的學歷、年齡等基本報名條件進行審核。如資格審查不符合報名基本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體檢
按照1:1的比例安排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參加體檢,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聘用
聘用采取勞務派遣形式,擬聘用人員與長治市民惠勞務服務有限公司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我行繼續留用。我行提供具備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實行同工同酬,并享受國家規定的“五險一金”和各項福利。
六、注意事項
(一)對欺瞞謊報、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核實,取消資格;已聘用的,解除勞動關系,并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自動棄權。
1.未按時參加筆試者;
2.未按時參加面試者;
3.未按時參加體檢者;
4.未按要求簽訂勞動合同者;
5.與其他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者;
6.畢業后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者;
7.我行認定的其他自動棄權行為。
(三)請通過網上報名的應聘者在投遞簡歷時使用電子版照片,照片大小不要超過500K。
(四)敬請報名人員,報名后務必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被判處刑罰的;
2.個人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且到期未清償的;
3.有賭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為的;
4.有其他不適合做金融工作的行為或特征的。
七、其他
此文件簡章由長治農商銀行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