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
本次選調生考試不劃定復習范圍,不指定復習用書。考生憑準考證和法定身份證件參加選調生考試。選調生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筆試包括綜合知識和申論兩科,考察應試人員綜合素質和發展潛能,滿分為200分,筆試合格線為120分,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面試。審查合格并已經繳費(或已辦理了低保、特困減免考試考務費手續)的考生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時間:2016年1月20日8:00開始至1月22日18:00結束。
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23日一天,具體時間、地點等見《筆試準考證》。
面試階段考試包括結構化面談和專業測試,其中結構化面談由市委組織部統一安排,各選調單位組織實施。每個職位的選調計劃數與進入面試的人選之比按1∶3確定(不足1∶3的,筆試合格者可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指結構化面談)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錄用。
面試時間為2016年3月12日。
需要進行專業測試的,由選調單位根據錄用職位的要求,確定測試的內容和方法,成績不計入最終考試成績。
筆試成績(折合成百分制)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成績,考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若報考人員總成績相同,出現進入體檢人數超出選調計劃數的情況,以筆試成績高者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如仍出現并列情況,則一同確定為參加體檢人選。考試成績可登陸報名繳費網址或向各選調單位查詢。
七、體檢、考察
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選調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擇優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自愿放棄或不符合有關規定的,由選調單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體檢由市委組織部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體檢操作手冊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由選調單位組織(人事)部門負責,各有關高校(單位)給予相應的配合協助。
八、錄用接收
擬錄用人員由選調單位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在選調生招錄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政治面貌、選調單位、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所在工作單位等,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選調生人選公示無異議,經審批后,發放《選調生通知書》。本市高校考生的《選調生通知書》由各有關高校發放,其他考生的《選調生通知書》由各選調單位發放。待選調生正式畢業,及時辦理有關派遣手續和錄用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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