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錄用安排
1.安排去向。2017年選調生原則上安排回生源地所在縣(市、區)工作。本科生均安排到有空編的鄉鎮或縣以下基層法院、檢察院工作。碩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編的縣(市、區)黨政機關或設區市法院、檢察院工作,如設區市所屬的各縣(市、區)黨政機關都已總體滿編,分配到該市的黨政類碩士研究生必須安排到有空編的鄉鎮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有空編的省、設區市級機關工作。
2.分配辦法。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向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下達選調生名單。黨政類的選調生由設區市委組織部研究提出具體安排意向,送省委組織部審核;法、檢類選調生分別由省法院、檢察院提出分配名單后,送省委組織部審核;平潭綜合實驗區由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按相關規定辦理。所有選調生分配方案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后批準實施,并將選調生分配方案送省委編辦備案。黨政類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辦理錄用手續。法、檢類選調生由省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
3.檔案接轉。應屆畢業生檔案由所在高校按選調通知的具體要求,徑寄至有關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設區市委組織部和平潭綜合實驗區黨工委黨群工作部應及時做好檔案登記、清點和轉遞工作。在縣(市、區)工作的選調生檔案,由縣(市、區)委組織部管理。在崗大學生村官錄用后,由相關設區市級組織部門按規定辦理轉遞檔案。
4.報到事宜。選調生的報到工作,由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人事部門負責。應屆選調生隨帶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于2017年7月25日上午9:00,到分配地設區市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組織人事部門報到并辦理有關手續,并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有關單位與選調生集體談話。2017年8月1日前,將選調生分配安排到工作單位;在崗大學生村官錄用為選調生的,按大學生村官接轉為選調生的有關規定辦理。
5.上崗培訓。為幫助選調生盡快適應基層工作,省委組織部統一組織應屆黨政類選調生在省委黨校進行上崗培訓,省法院、省檢察院分別組織應屆法、檢類選調生進行上崗培訓。
6.錄用要求。新錄用的選調生分配到縣(市、區)以下機關應服務滿4年(含試用期,下同),分配到鄉鎮的,應在所在鄉鎮服務滿3年;定向招錄到23個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須與當地組織部門簽訂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協議。在崗大學生村官錄用為選調生的直接轉正定級。
六、組織領導
選調生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委編辦、省教育廳(教育工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等部門組織實施。為確保這項工作有序、健康、順利地進行,各單位要在工作中堅持標準,遵循程序,嚴肅紀律,加強協調,營造鼓勵和引導優秀大學畢業生投身基層、服務群眾的良好氛圍,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
這項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敏感度高,運行環節多,有關高校黨委及職能部門要積極支持配合,認真按照條件和程序做好推薦選調和思想政治工作;全省各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切實按照省里的統一部署要求,通力協作、切實抓好選調生人選考核、接收安排和培養管理等工作。
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和在崗大學生村官選調工作的信息、動態將在福建人才聯合網上及時發布。為便于工作溝通聯絡,請各有關高校將具體負責部門、人員名單、聯系電話和傳真號碼寄送福建省委組織部干部六處(地址:福州市華林路76號;聯系人:吳校方,王麗玲;電話:0591-88017698、88017678;傳真:0591-88017698;郵編: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福建省教育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公務員局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