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2019年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公告》可知,廣東省2019年選調生考試報考條件已公布,具體如下:
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并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品學兼優,有志于從事黨政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愛黨愛國,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學習成績優良;發展潛質較好,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以下五個條件中至少符合一個:①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②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學生干部(含學校認可的學生社團干部);③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獲得院系級及以上優秀或三好學生等榮譽;④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間獲得院系級及以上獎學金;⑤具有參軍入伍經歷。
報考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縣和鄉鎮職位、駐地在粵東粵西粵北地區的省直機關直屬單位職位的國內“雙一流”高校畢業生不受此條件限制。
(四)年滿18周歲,其中本科生25周歲以下(即199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即1987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即1982年10月25日至2000年10月24日期間出生)。
(五)具備相應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因違法違紀曾受過各種處分處理的,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報考。
相關推薦: